少女自愿当盗窃团伙性奴 与成员都发生过性关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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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1日08:32 新文化报 | |||||||||
本报讯(记者 李季) 近日,长春市公安局宽城分局特案中队破获了一起宾馆盗窃案,涉案金额4万余元。与一般的盗窃案件不同的是,该案的犯罪行为实施者是两个未成年人,一个15岁,一个17岁。他们在网吧被素不相识的成年人“收养”,团伙中16岁女孩成“大众性奴”,该团伙3个月作案20多起。 4万余元财物被盗
今年2月中旬,长春市南关区一宾馆内突发盗窃案,一名顾客放在宾馆房间内价值4000元的皮包不翼而飞,里面除了一部手机、部分现金外,还有一块金表和一条金项链,其中金表价值5000多元,那条含金量200克的金项链更是罕见。所有物品总价值超过4万元。长春市警方发出协查通报,要求全市公安部门对该案给予足够重视,共同侦破。 失窃金项链牵出盗窃团伙 3月份,那条金项链出现在长春市宽城区某地。长春市公安局宽城分局特案中队根据金项链的线索,逐步了解到作案的是一个犯罪团伙,为首者是一个叫大东(化名)的28岁成年男子,当天作案的是其手下的两个小孩。警方找到了团伙的老窝,将团伙4人全部抓获,其中除一名成年人外,两名嫌疑人一个17岁,一个15岁,还有一个刚满16岁的小女孩。 小孩网吧盗窃20多起 该团伙“头目”大东交代,当天,另一团伙“头目”在案发宾馆看到被害人酒后摇摇晃晃回到房间,进房间后倒头就睡还忘记了关门,他就打电话给大东。大东随后命令手下两名男孩到该宾馆的这个房间,偷走了皮包。 经讯问,该团伙从去年年末到今年3月份,共作案20多起,总计金额5万余元。所有案件的实施者都是两个未成年人,他们专门在学校周边的网吧作案,乘学生没注意盗窃他们放在桌上的手机、钱包,挂在椅背上的外衣等。盗窃得来的财物全部交给“头目”。因为他们暂住在宽城区,该团伙曾经在长春市除宽城区外的各区寻找网吧作案。 16岁女孩成“性奴” 该犯罪团伙里的两个未成年人都是外地人,流浪多年,平日里整天混在网吧。大东发现后将他们“收养”,负责吃穿住行,惟一的工作就是为大东偷东西。 团伙中,还有一名刚满16岁的女孩,警方调查后认定,她不参与作案,而是成为了团伙成员的“性奴”,与团伙成员都发生过关系。而面对民警,女孩对于自己的行为丝毫没有感到羞辱,甚至承认自己是自愿在团伙中生活的。 “干活”的都是未成年人 据警方介绍,在该案案发之前,他们就已经发现了一个组织庞大的盗窃团伙,大东为首的团伙只是该团伙的一个分支,在一个“大头目”之下,共有4个如大东一样的“头目”,他们手下都有一批未成年人,这些未成年人都是网吧里的流浪孩,被他们“收养”后进行训练,成为了“大哥”们的敛财工具。这些团伙间相互沟通,成员也经常流动,在长春市内不断作案。 一些家庭不承认与孩子有关 该案件中,15岁的犯罪嫌疑人因年龄不满16周岁无法定罪,16岁的小女孩也因与案件无关,两人一同被放回,但是两个孩子却无家可归。 民警介绍,在庞大的盗窃团伙中未成年人有10多名,他们大多数都是单亲家庭里的孩子,缺少父母关爱和早期教育。民警曾到这些孩子出生地调查,一些家庭甚至不愿意承认与孩子有关。这些身世可怜的未成年人在外流浪,成为不法之徒拉拢、唆使的对象,成了他们赚钱的工具,着实令人心痛。 相关专题:法治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