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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在女友身上刺下百余字被判死缓(图)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1日08:49 新文化报
男子在女友身上刺下百余字被判死缓(图)

嫌犯周某在庭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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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闻回放

  江源县湾沟镇女子刘若(化名)因向男友周某提出分手,被索要10万元分手费,并被强行囚禁3个月。其间,刘若除了受到周某的百般虐待外,还被用缝衣针蘸着墨水强行在身上刺下百余字

  2005年1月14日,犯罪嫌疑人周某被白山警方从青岛押解回白山市。这起案件涉及三名女子被针刺。

  今年1月10日、3月2日,白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采取不公开开庭方法,分两次审理了此案,嫌犯周某拒不认罪。 本报白山讯(记者 张南 传印) 昨日9时整,轰动省内外的“白山针刺女友案”准时在白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作为原告人之一的吴楠(化名)因生病住院没有来。

  这次是公开宣判,旁听的人很多,有白山市妇联的工作人员,还有媒体记者。

  开庭后,被害人刘若和宋莹(化名)表情都有点紧张,而站在被告席的周某显得比她们还要紧张。

  公诉机关部分指控被否

  审判长宣读判决书,公诉机关对周某的一些指控因为证据不足被否。

  因公诉机关的起诉书认定只有吴楠的陈述,无其他证据佐证,对于周某辩护人提出认定周某将吴楠鼻子割伤的事实,不能排除其他可能性,其证据不充分的辩护意见予以采纳。

  因公诉机关认定只有赵某某本人证言,无其他相关证据佐证。公诉机关指控周某用威逼手段企图诈取刘若钱财,犯敲诈勒索罪现有证据不充分,指控被否认。

  一审判赔原告26万多

  法院认定周某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周某因涉嫌故意伤害刘若被拘留后,主动交待公安机关不掌握的伤害吴楠的犯罪事实,系坦白。周某以特别残忍的手段致二人重伤,并造成其中一人严重残疾,且有一起犯罪系在刑罚执行期间,本应严惩。鉴于其主动坦白较重犯罪事实,对其判处死刑,不立即执行。最后,判决周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周某赔偿附带民事诉讼三名原告各项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265992.8元。

  伤害之深无法挽回

  据了解,一审判决后,周某当庭并未提出上诉。当问到对于判决是否满意时,原告刘若说:“我不满意。”宋莹说:“他对我们伤害太深了,无论结果怎么样,都挽回不了我们的损失。”躺在病床上的吴楠还不知道一审判决结果,而刘若和宋莹表示,会继续寻找周某残害人的证据,请求检察机关提出抗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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