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奸犯强暴妇女后留下电话号码声称要再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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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1日15:01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留下号码马脚被抓 将吃牢饭四年半 本报讯记者牟春燕、通讯员王冬莲报道:强奸之后竟敢留下手机号码,声称改日还要再来的大胆淫贼荆××,近日被花都区人民法院以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半。
去年10月20日晚11时多,荆××在外面转悠,看见被害人阿芳深夜独自回家,便尾随她来到其租住的出租屋里。 阿芳看到陌生人尾随入门,大吃一惊,大声责问“你是谁”?“进来干什么”!荆××见屋内只有阿芳一人,胆子大了起来,一边说“想找你聊聊天”一边对被害人动手动脚。阿芳心里害怕,反抗并喊叫,荆××使用暴力强行奸污了阿芳。强奸之后,荆××认为阿芳应该没有脸面张扬出去,便大胆地将自己的手机号码输入阿芳的手机中,并声称“有什么事打电话给我,我叫荆某某,我还会再找你的”。 此后,荆××还打过电话向阿芳道歉,并厚颜无耻地要求再次见面。阿芳不甘凌辱,报警并将荆××留下的手机号码告知警方,荆××很快就被抓获归案。 花都区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荆××违背妇女意志,以暴力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行为,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依法判处他有期徒刑4年半。 相关专题:法治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