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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首次运用治安管理法处罚站街女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4日07:39 安徽在线-安徽商报

  本报讯(记者 王腾)3月23日,在合肥包河公安分局开展的一项集中打击“黄、赌、毒”的专项行动中,4名在省城太湖路游荡的站街招嫖女,被芜湖路派出所拘留。这是合肥警方首次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拘留站街招嫖女。

  站街招嫖,只处于卖淫的前期阶段,没有具体的卖淫行为,但百姓反应强烈,在《治安管理处罚法》实施前,公安机关无法实施有效的惩治。今年3月1日实施的《治安管理处
罚法》规定,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可以处5日以下拘留,填补了这一空白。

  3月22日晚,合肥包河公安分局集中行动,打击“黄、赌、毒”。晚10时许,在美屯立交桥内附近的一家娱乐场所内当场抓获3对涉嫌卖淫嫖娼男女,均处以行政拘留。警方表示,在调查取证的基础上,还将对该娱乐场所业主进行处罚。

  当晚在太湖路,

芜湖路派出所将涉嫌在该路段站街招嫖的8名女子带回审查。3月23日经审查对其中4名女子予以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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