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工死于同仁医院案开审 保安作证后被要求离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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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9日02:37 新京报 | |||||||||||
昨日,东城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外,死者王建民的哥哥王建群(左)、嫂子高玉华(右)蹲在法院门口等待结果。当天,王建民亲属诉同仁医院侵害王建民生命健康权案开庭审理,医院认为其无需担责。 本报讯 去年12月13日,37岁的来京务工人员王建民在同仁医院死去。其家属认为同仁医院未能履行“救死扶伤”的法定职责,将医院告上法庭,索赔47.8万余元。昨日上午9时30分,东城区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近4个小时的庭审后,原被告双方未能达成调解。 原告:医生未救死扶伤 被告:王的死亡是意外 昨日庭审,原告方、王建民的父母并未到庭,而是委托北京法准律师事务所单正宏代理。 据单正宏介绍,去年12月11日至13日,王建民腹痛难忍两次被120送往同仁医院,“其间他不停大喊‘痛,救命’。”因身无分文,院方医生用听诊器做了检查后告诉王建民“没有生命危险,你没钱我们没办法给你看。”随后将王建民留在走廊里。13日22时许,医务人员发现王建民死于厕所旁。 单正宏称,由于被告没有履行“救死扶伤”的法定职责才导致王建民死亡结果的发生。为此,王家状告同仁医院侵害了王建民的生命健康权。 同仁医院院长助理田剑称,王建民的死亡是一场意外。他说尸检的结果表明王是窒息性死亡。在医学上推理,王建民当时所患的胃穿孔造成窒息性死亡的可能性很小,这是一个小概率的事件。“在医学上来说小概率的事件,医院是不需要承担责任的。”同时田剑说根据对方证人的证词,王建民有长期的酗酒行为。而酗酒行为会使窒息性死亡的几率增高。 原告:被告无证人出庭 被告:此举是保护证人 庭审中,原告方3名目击证人出庭作证。 祁利刚,原同仁医院保安,去年12月11日至13日在同仁医院急诊楼值班;都贵发,两次随120将王建民送到同仁医院;刘炳华,王建民死去当天留在同仁医院陪伴,当晚7时许离开。 “3名证人证言过硬,互相印证。”单正宏说。 昨日,同仁医院方出示了当时王建民的病例、医院通知家属的电话单,以及部分患者证言材料,证实当时未见王建民吐血、呼救等行为。 单正宏说,整个庭审过程中,同仁医院只有证言,无证人出庭。田剑表示此举是出于对证人隐私和安全的考虑。 原告:索赔47.8万元 被告:最多出几万元 单正宏称,庭审最后阶段,法官提出庭上调解,双方均表同意。同仁医院提出,同意在承认医院无过错的情况下,出于人道主义,对王家进行一定补偿,“最多是几万元。”此前,王家向医院索赔医疗费、死亡赔偿金及精神损害赔偿金等合计47.8万余元。 单正宏表示,在事实清楚的情况下,同意将赔偿改为补偿,但金额要让死者家属接受。由于双方分歧较大,未能达成庭上调解,法官宣布择日宣判。 “出庭作证对得起良心” 王建民事件报料人出庭作证后被要求离职 本报讯 昨天上午,目睹王建民死在同仁医院全过程的祁利刚出庭作证。 当天下午,身为东城区王府井大街派出所保安的他被告知离开工作岗位,“自己找地方”。祁利刚称,出庭前东城保安公司多名负责人劝其“顾全大局,不要出庭”。 昨晚,王府井大街派出所保安队长证实祁调离工作岗位,但否认此事与出庭作证有关。 去年12月11日至13日,当时身为同仁医院保安的祁利刚正在急诊楼值夜班,目睹了民工王建民死在同仁医院的全过程。当月14日,祁将此事通知媒体。 王建民家属赶到北京,祁利刚表示如需要可作为目击者出庭作证。 祁利刚称,今年1月11日,他被东城保安公司从同仁医院调离到王府井大街派出所保安队。当时同仁医院保安队长称,“考虑到你家境比较困难,给你换个好单位。”昨晚,同仁医院保安孙姓队长证实祁当时调到王府井大街派出所保安队。 3月24日,王建民家属通知祁利刚28日开庭。 祁利刚称,得知他要出庭作证的消息,保安公司领导都劝他考虑大局,不要影响公司和同仁医院的合作。 “说句真话,代价可能很大。”昨日上午,祁利刚穿着保安制服出现在东城法院门前,手里拎着行李包。 他说,昨天凌晨2时,他从昌平打车赶到北京出庭作证,他清楚这次作证,工作可能就没了。 昨晚,王府井大街派出所保安队长称,祁私自离开队伍违反纪律,被调离工作岗位,但否认此事与出庭作证有关,也否认曾劝阻祁出庭作证。 昨晚,祁利刚眼圈有点儿红,他称其实挺喜欢这个工作,但做人要对得起良心。他说,当初是他把这个事情捅出来的,这个时候撒手不管,他做不出来。 昨日,黑龙江省政府驻京办事处对外联络处处长徐维新表示,愿意给祁推荐工作。 -事件时间表 本报去年12月15日报道 ●去年12月11日晚,外来务工人员王建民在北京站候车室腹痛呕血,被送到同仁医院。 ●同月12日晚,王建民再次呕血,被送到同仁医院。 ●同月13日晚,王建民在同仁医院内死亡。 ●今年1月5日,王建民家人认为同仁医院没有履行救死扶伤的法定职责,将其告上法庭,索赔47.8万余元。 ●2月14日,东城警方公布尸检结果:王建民因异物吸入气管及肺窒息死亡。 ●3月28日,此案在东城区法院开庭。 -焦点争锋 王建民之死凸现三大分歧 本报讯 昨日上午,死者王建民家属状告同仁医院侵害生命健康权案,在东城区法院开庭审理。原被告双方就三个焦点问题产生分歧,意见不一。 焦点1 死者死前是否吐血 医院保安:死者生前吐大口鲜血 同仁医院:死者死前不可能吐血 昨天,同仁医院原保安祁利刚在法庭上说,事发时,他正在急诊室值班,王建民两次被送到同仁医院时都出现大口大口吐血的情况,急诊室墙上和地上都有血迹,随后被清洁工清理掉。当时他穿的裤子上也被染上血,现在还有血迹。 同仁医院院长助理田剑指出王建民在医院里大口吐血是一个根本不可能的事情。田剑说尸检报告表明死者消化道、呼吸道中均没有残留的血液,“这是最有力的证据,说明死者生前根本没有吐过血”。他说如果连这个基本事实都不存在的话,那么医院就有权怀疑证人的证词是否可信。 焦点2 死者死前是否呼救 王建民朋友:王疼得在地上打滚 同仁医院:医护未听到呼救声 王建民的朋友都贵发在法庭上说,他当天亲自将王建民送到医院,看到王建民双手捂着肚子,疼得从担架车上滚到地上,不停喊疼,上衣口袋里的东西都散落在了地上。祁利刚也证实,王建民躺在急诊走廊里大声喊叫,一些患者都反映太吵,休息不了。 对于王建民的大声叫喊,田剑表示在医院里医生有一个常识,也就是叫声越大的人其实就越不用管,“如果他还有力气喊,就说明他并没有奄奄一息”。但同时他强调没有医护人员听到王建民的呼救声。 焦点3 医院是否尽到责任 王建民工友:叫医生30分钟未来 同仁医院:无人来找医生要求救助 2005年12月13日,刘炳华在同仁医院陪着奄奄一息的王建民,他给王建民买奶喝,王建民全吐了。当天下午6时30分许,他看王快不行了,跑到一楼急诊室喊医生,一名戴眼镜的男医生称,“一会儿就去。”直到7时许,刘炳华离开医院,医生仍没有过来。 关于证人提出的王建民无人救治的问题,田剑说在死亡发生时并没有医护人员在场。而且当时王建民已经自己离开了医院,离开了医护人员的视线。他说经过医院的调查,当时无人来找医生要求救助王建民。 田剑还说,王建民第二次到同仁医院时,医院已经让他们办了暂借卡,也给他们开了很多项检查的单据,“但是他们自己不检查,这就不是医生的责任了”。 -疑点 同一证人证词不一 本报讯 王建民工友迟俊清(音)此前答应原告在昨日早上会出庭作证,但当天迟未出现。同仁医院院长助理田剑称,在双方当庭质证的时候,同仁医院拿出了迟俊清在东城警方做的笔录,笔录上说他去年12月13日17点离开医院,之后就未回。而迟在为原告律师出示的证词则称,他当晚9点的时候在医院看到王建民脸色发青。 对此,单正宏说,前天上午迟还表示证词属实,愿意出庭作证,“但神色异常”。单律师称他已在法庭上提出申请,应对迟的证词进行调查。 本版采写:本报记者 耿小勇 张寒 本版摄影:本报记者 王申 事件进展: 2005年12月13日:呕血患者无钱治病死于北京同仁医院急诊走廊 2005年12月27日:民工家属正式向北京同仁医院提出人身损害赔偿 2005年12月29日:北京同仁医院称对民工王建民的死不负有责任 2006年2月14日:北京警方公布死于同仁医院民工的尸检报告 相关专题:法治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