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怀疑妻子有外遇将其炸死被判死刑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3日11:15 内蒙古晨报 | |||||||||
内蒙古晨报报道(记者 王国柱 通讯员 江海暄)因为怀疑妻子有外遇,樊有堂怀揣自制炸药包,炸死妻子,炸伤拉架的妹夫。 43岁的樊有堂系呼市清水河人,因怀疑妻子薛花(化名)有外遇便经常吵架,自制了炸药包进行报复。2005年1月17日,樊有堂与妻子再次发生争吵和厮打,当妻子薛花躲避到邻居刘龙(化名,系樊有堂妹夫)家时,樊有堂也追赶而来,与随后赶到的薛花的家人发生争执
现场的刘龙等人把樊有堂和薛花拉出了屋外,其中一包炸药包爆炸,致使薛花前肋缺失,心脏、左肺大部分缺失、心肺损伤当场死亡;致使刘龙右手及右上臂缺失、左眼球缺失,造成重伤;樊有堂本人也被炸掉双手。 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罪犯樊有堂目无国法,以危害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的爆炸手段,报复他人,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构成爆炸罪,并且犯罪情节特别恶劣,社会危害性极大,后果极其严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15条第1款、第57条第1款的规定,以爆炸罪判处樊有堂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宣判后,罪犯樊有堂不服,提出上诉,经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审理,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2006年6月13日,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遵照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下达的死刑命令,将罪犯樊有堂验明正身,押赴刑场,执行死刑。 相关专题:内蒙古晨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