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天予:当年我就只干了两件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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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31日14:03 青年周末 | |||||||||
曹天予:当年我就只干了两件事 “当年我只干了两件事。1963年5月7日,听周国平说他们要‘跑’,给郭沫若写了封信,找于立群谈了次话。”在法官要求上诉方陈述事实时,曹天予说。他用极快的语速讲了将近15分钟。
周国平在书中写道,曹天予曾给郭沫若的秘书写信告发郭世英及“x小组”的外逃计划。曹天予认为,这就是诽谤之一。 据曹所述,1963年4月4日,他觉得“x小组”情况越来越危险,就给郭沫若写信说要谈谈郭世英的情况。同时因同样的目的写信给郭沫若的还有张鹤慈的父亲。但最终谁也没见到时任高官的郭沫若。 “郭世英当时知道我给他爸写信了,但他从来没有认为我出卖了他。 我根本没有给郭沫若的秘书写信。” 关于第二件事,也就是找郭沫若的夫人于立群谈话,则发生在1963年5月7日。当时于立群要求曹“不要讲兄弟感情,要去检举揭发郭世英。”,并表示自己会“大义灭亲”。 曹天予认为,这种向郭世英父母报告无可厚非:“我找到郭世英的父母,希望他们阻止密谋外逃这种犯法的行为,算不算出卖?” 周国平:我细节上的出入不能掩盖他告密的事实 在曹天予陈述时,周国平手中的笔几乎没停过。审判员示意周可以回应后,他用很平静的语调开始反驳。 对曹是否向郭沫若秘书告密之说,周国平表示完全有可能自己当时“听错了”。 “他自己在《往事解读》里面讲得很清楚,‘x小组的事情很可能是讲了。’如果是这样,秘书看到肯定要汇报的。所以我说这个基本事实不影响他的成立。”周国平在庭审时说。 针对曹天予认为的“向父母汇报不属于告发”,周国平说:“不管这是否属于告发,有一点是清楚的:导致x小组被捕的所有事实最早是由他口中说出的,直到x小组被捕后,也只有他一个人在说。” 这时,曹天予再次举手要发言:“你自己在书中都写了,你5月5日就和陈志尚谈了‘x小组’出逃的事。” 有人向公安部门告发? 1963年“五一”后,郭世英仍没回家,也没回校,住在x小组另一成员张鹤慈家。据张鹤慈称是张的母亲通知了郭沫若的夫人于立群,但曹天予回忆则是自己电话告知了于立群。 “五一”期间,“x小组”已察觉自己受到秘密监控,商量着5月8日出逃。但由于曹天予和于立群5月7日的谈话,出逃计划于8日终止。 1963年5月18日,“x小组”中除了一名女生外,其余三名成员,包括郭世英,一起被捕。 究竟是此案是公安部自上而下布置给北大党委,还是由于某人的告密导致“x小组”的案发? 曹天予: 我有人证支持结论 进入举证质证环节后,曹天予首先按照审判员的要求,拿着一叠证据开始证明自己的主张——x小组的破获是公安部门自上而下的行动。 主要证据是当年北大哲学党总支副书记谢龙的证言。谢龙回忆,1963年5月4日,公安部就把x小组的案子压下至北大党委保卫部,由谢龙再派给年级党支部书记陈志尚。而且5月4日谢龙和郭沫若夫妇在友谊宾馆见面,商议的就是郭世英的处理情况。 另外,曹方还举了张鹤慈在接受海外学者采访时的叙述:“张鹤慈也说过,当时案发前他们烧掉了很多x小组成员之间的通信,但是由于公安部早就对他们实行秘密邮检,所以虽然原件没了,拷贝件确有94封。” 声明:新浪网独家稿件,转载请注明出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