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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空连线:明星被偷拍之后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4日10:27 央视《东方时空》

  《时空连线》2006年9月1日播出节目《明星被偷拍之后》,以下为节目内容。

  主持人:

  近日,偶像组合TWINS成员之一钟欣桐在演唱会的后台更衣室换衣服的时候,被偷拍了。更为不幸的是,几天之后,她被偷拍的照片在一个香港的八卦杂志上刊登出来,而且广
为传播。此事一出,在香港演艺界引发了轩然大波。

  8月18号和19号,TWINS演唱组在马来西亚连续举办了两场演唱会,台上劲歌热舞,台下九成的上座率,TWINS组合的这次跨国演出,最终成功落幕。然而三天之后的8月23号,香港一家娱乐杂志却突然爆料,称TWINS成员之一的阿娇,也就是钟欣桐,在这次演出中发生了致命的事故,该杂志在封面上用醒目的大字作为标题,旁边还配发了钟欣桐换衣服时的两张半裸照片,内容中的照片,更是把钟欣桐后台更衣的全过程,进行了彻底曝光。

  之后,这些照片通过网络很快传播开去,更有甚者,趁机把钟欣桐的头像移花接木,制作成裸胸图片放在网上。事情发生之后,当事人钟欣桐直呼好惨,并一度委屈地泣不成声。

  艺人 钟欣桐:

  其实我们TWINS入行不是很久,只有几年时间,但是我们很努力去经营我们的形象,我们是很多小朋友的偶像,我觉得这件事情,会对我们的形象带来很大的影响。如果我们见到小朋友,我都不知道该怎么地面对他们,现在全世界都知道我被偷拍了。

  TWINS组合自出道以来,就一直以健康青春的形象示人,吸引了很多年轻的歌迷,这次竟然在更衣间里被偷拍,大家怀疑完全是有人蓄谋,拍摄者极有可能事先把摄像器材安装在了更衣间里进行偷拍的。这起偷拍事件,在香港演艺圈引起了极大的震动,大家对自己的私密空间似乎越来越不放心,恐慌之余,明星们也都使出了各种招数,向偷拍开战。

  据香港亚洲电视台报道,这次钟欣桐所在的经纪人公司,英皇娱乐集团表示绝不善罢甘休,目前已到事件的发生地马来西亚向当地警方报案。

  英皇娱乐集团发言人 霍汶希:

  我们派了一个姓王的经理人,他到了现场的更衣室里面,还有一位姓刘的,是我们这次

演唱会里做制作的,这两位同事,已经于8月25号早上八点,飞到马来西亚去了,会和律师一起,到马来西亚当地警方报案。

  而来自马来西亚的消息,当地警方已经开始受理此案。

  马来西亚安全部副部长 胡亚桥:

  这种偷拍人家隐私的行为,作为一种不道德、不文明的文化,无论是国外的人士还是国内的公民,都应当采取行动拘捕他们。

  同时马来西亚警方也表示,他们正在积极地搜集证据,警方将向至少九个人录取口供,包括钟欣桐。这个过程看起来并不简单,需要香港国际刑警的协助,按照当地刑事法典,这种不尊重女性的行为一旦事实成立,最高刑罚可以入狱五年。

  然而在香港,由于还没有保护隐私权、反对偷拍的现行法律,因此要将刊登那些照片的杂志治罪,就没有那么简单了。事件发生初始,TWINS所在的英皇集团已经先后两次向刊登钟欣桐偷拍照片的那家香港杂志发出了律师函,要求公开道歉,并拿回底片。没想到的是,杂志方不仅至今没有回复,反而因为杂志热卖,竟然还进行了大量的加印,导致原来已经卖空的报摊上,再惊现大量的再版。记者近日在北京的街头也发现,钟然桐被偷拍的更衣照,被一本内地的娱乐杂志再次刊登,而且用三个版面的篇幅进行了图文并茂的报道。据说这些照片都是从香港购买的版权。

  记者:

  相对其它来说卖得好吗?

  杂志销售人员:

  卖得好。

  记者:

  为什么卖得好啊?

  杂志销售人员:

  它就是这个人,都喜欢她,也不知道怎么回事,我也不懂,反正就是,卖得好一点。

  记者:

  就这些,有了她的照片,突然就卖好了是吗?

  杂志销售人员:

  对。

  在香港,关于明星偷拍的事件比比皆是,而偷拍的内容,又都以明星走光照片、鲜为人知的生活细节、复杂的感情经历为主,报道的方向,大多是揭丑、探密、甚至带侮辱性质,而一些娱记为了拿到这些猛料,往往会不择手段。

  长期以来,香港艺人对娱记无节制的追访方式和一些传媒无原则的方法,常常是积怨在心,但却常常因为缺乏法律知识,而显得势众力薄,2002年底,《东周刊》刊登了艺人刘嘉玲早年被胁迫拍摄的裸照,一下子激怒了全港公众,演艺界发起天地不容的声讨行为,纷纷声援受害者,《东周刊》最终被政府停刊。这次钟欣桐在更衣间被偷拍换衣服事件发生之后,香港艺人长期缺乏的安全感被彻底击碎,演艺界再次集体发怒,8月28号香港演艺人协会组织了演义界大型声讨会,包括成龙、张学友、刘德华、关之琳在内的数百名艺人出席了大会,以抵制娱记偷拍的行为。

  艺人 成龙:

  丑都是香港人自己丑,知也是自己知,你怪我,我怪你,看的照看,卖的照卖,不买的不买,但是这次事件,去到了国际上,由一本杂志,一个编辑,一个记者,一个偷拍,就影响到现在香港的形象,她就在一个房间里面换衣服,那又不是做什么,又不是犯罪,在更衣室偷拍,摆在封面,那些小朋友不知道就去买,认为这个是对的,这些小朋友的行为,就成了偷窥,那么就会觉得这个偷窥是对的。

  当天的演艺人声讨大会,由无线电视台主持,按照行规,其他媒体一般是不会去介入报道的。但是当天的声讨大会上,香港的主流媒体几乎全部到齐,显然偷拍事件,已经不单单是一起孤立的娱乐事件,而是上升为关乎全港公众利益的社会问题。

  艺人 刘德华:

  我刚刚拍了一部戏,那部戏里我演毒贩,我们在戏里讨论,为什么我们要做毒贩,我会永远觉得是啊,是因为有人要吸嘛,只要有人想买,我不卖,人家也会卖。但是这是什么道理呢?我们拍这个戏的时候,觉得这是歪理,但是现在却有这么大一个歪理,清楚地摆在这儿,但是我们很多香港市民,不会去分析,做了些错事,让我们负责。

  8月30号,香港演艺界几十名代表,包括影星成龙、梁家辉等,穿着印有“痛心疾首”的黑衣,到香港政府总部请愿,强烈谴责某香港刊物一而再再而三,不择手段,以妨碍市民及艺人人身自由为手段,达到促销牟利的目的。

  艺人 梁家辉:

  特区政府必须正视这种歪风,所谓姑息势必养奸,在不影响新闻自由的前提下,特区政府必须修改有关法令,严惩少数传媒的违法行为。

  除了香港演艺界人士进行集体声讨之外,另外还有包括民建联、妇女团体在内的十多个香港民间团体,先后来到刊登女艺人更衣照的杂志社,递交抗议书。

  抗议者:

  偷拍行为可耻,抗议侵犯女性的私隐,要求一传媒道歉。

  香港妇女组织发言人:

  我们是讲民主讲公益,如果这个时候你的子女被人偷拍,你又会做何反应呢?我相信这个老板,也会站出来讲讲他的公德心,但是公益心不仅仅要求别人,自己也要有。

  妇女团体代表还表示,希望促成香港影视处主动检查杂志的内容,避免再发生类似的事件。

  香港妇女组织发言人:

  利用你们的力量,和我们一起去追求有道德尊严,有传媒尊严和妇女尊严的社会。

  而香港民建联在集体声讨不良传媒的同时,还访问了600多个市民,约九成的市民认为,刊登女艺人换衣服的照片,会对青少年造成影响,侮辱了妇女,并对社会造成不良风气。近七成人承认,香港现有法律没有制约传媒刊登色情资讯。

  民建联发言人:

  A周刊可以这么做,B周刊可以这么做,C周刊也可以这么做,每次都用这种哗众取宠的方式登在封面上,大家又好奇登了什么东西。但是对整个社会来说,大家把底线越降越低,对我们下一代的道德水准有影响。

  几乎所有的团体都呼吁,为下一代创造一个良好的道德环境,主动罢免不良刊物。目前有卖刊物的人表示,开展抵制活动以来,该八卦杂志销量下降了两成,市民表示不愿购买。

  香港市民:

  不舒服,很无聊地拿这些东西,而且是女孩子的照片来刊登,我觉得没有必要去买这本书去让他们赚钱。

  香港市民:

  刊登这些换衣服的照片,很卑鄙,很低俗。

  另外香港淫亵物品审材处已经评定,刊登了钟欣桐换衣服照片的刊物为第二类刊物,也就是不雅刊物。按照香港有关条例规定,该刊物出售时,要加封套封住,并标明警告字句,同时禁止卖给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香港行政长官曾荫权,8月29号批评该杂志偷拍女艺人的行为,他表示政府一直在讨论这件事情。

  香港特区行政长官 曾荫权:

  香港法律改革委员会在今年三月份的时候,提出了一系列有关保障隐私的建议,包括防止偷拍的建议,那时传媒里面有反对的声音。但是这件事情以后,让公众对偷拍有了重新的关注。我也希望做下列的努力,以法律改革委员会的这个建议为基础,我们希望推动业界人士、立法会、传媒以及大众进行深入地讨论。

  港法改会前隐私问题小组委员会主席 白景崇:

  立法会议员向政府提出关于偷拍事件的建议,并促成尽快立法,或许这次立法会议员和政府一起关注这件事情,并开始着手立法,来回应公众对此的关注。我非常相信,这是一个行动的契机,它并不影响新闻自由,但是它唤起了公众去讨论,这条合理的底线在哪里。

  在中国大陆,娱记和明星之间的某种博弈同样存在,其中最典型的莫过于王菲和李亚鹏一家了。自从这两个人开始谈恋爱,他们俩私生活的点点滴滴都成了娱记追逐的目标。当一个为了工作而不断追求明星的娱记,和一个为了生活而不断躲避的明星,两个人面对面时,会产生什么样的碰撞呢?

  (播放《实话实说》2006年3月26日播出节目片段)

  李亚鹏:

  我觉得今天我坐在这儿的时候,我开始有一种责任感,我觉得我们谈论的,我希望我们今天想谈的一些事情,不是拘泥在一个被拍者和拍摄者之间的一个对话。可是你有没有想过,当你这个闪光灯对着一个怀了孕的人狂闪的时候,它是不是也会伤害到我的孩子呢,会不会也让孩子受到惊吓呢?

  娱记:

  所以第一次我就没有用闪光灯闪,第一次只是用DV去拍。

  主持人:

  我们看这张照片。

  娱记:

  这张照片不是我拍的,这个照片其实在内地同行里头。

  嘉宾:

  是香港记者拍的。

  主持人:

  你们是什么态度?

  嘉宾:

  他就是贴着玻璃拍的。

  娱记:

  我们就是有机会都不拍,因为这是王菲的家。

  主持人:

  你刚才说了一句很重要的话,你说就算我有机会,我也不会拍这样的照片。

  娱记:

  对,这是我们的原则,第一跟道德有冲突的,第二跟法律有冲突的,像这个,人家是在家看电视,这是人家的私人空间,这个就是我们有机会我们都不会拍的。

  李亚鹏:

  家是不可以拍的,我这是我今天对媒体,可以说是无奈的一个尺度也好,我最终坚守的尺度也好。我认为,我不希望拍我的家,我不希望我的孩子受到这种刺激跟干扰,包括刚才看电视那张照片,还有我妈妈,还有孩子。小孩问我,说他们干嘛呀,他们为什么,他们怎么冲到我们家里来了,我怎么去跟他们回答这个问题呢。

  大家都在问,我们共同的道德底线到底应该划到哪里?当阿娇被偷拍的时候,当王

  菲、李亚鹏的爱情结晶诞生的时候,我们都一起找到了答案。

  主持人:

  下面就这个事件让我们连线香港演艺人协会的会长曾志伟先生,曾志伟您好。

  曾志伟:

  您好,张先生您好。

  主持人:

  谢谢你接受我们的采访。首先我想问您的是,您最开始听说这个事件的时候,第一反应是什么?

  曾志伟:

  我第一反应就是让阿娇报案,一定要找警察,我觉得这个事情太过分了,因为人家在换衣服,你怎么可以去偷拍呢,这个完全是刑事。比方我们去服装店换衣服,你在里面偷拍可以吗?不可以,一定要抓起来。所以我觉得这件事情太离谱,我说先报案,后我们再研究怎么处理这个事情。

  主持人:

  但是曾志伟,其实我想香港艺人被偷拍的事件已经很多了,应该说作为一个公众人物,有一些偷拍的情况有的人已经见怪不怪了,为什么您这次有这么强烈的反应?

  曾志伟:

  因为其实这个已经不只一次了,已经很多次,很多次,已经到这个地步是全世界都不能容忍了,不仅是我们演艺人,几乎是社会上每一个人几乎都有这个可能被人家偷拍或者怎么样,还有就是他们已经猖狂到什么地步,就是在报纸、周刊里面告诉所有读者,只要你们用你们的照相机,或者是你们的手机拍下来,寄上来,我们一登,你还有回报,这还有王法吗?根本就是提倡人家去偷拍、非礼这种,我觉得这个已经超过一个新闻报道人应该做的事情。

  主持人:

  等于他们想让所有的人都变成一个偷拍者了。

  曾志伟:

  对,就是这样。

  主持人:

  曾先生,有这样一种说法,艺人本身就是一个公众形象,同时他们也希望相关的媒体能提升自己的知名度,但是你又反对人家媒体进行这种跟踪拍摄或者偷拍,我想问的是,你们要呼吁立法的话,你们认为可以容忍这样的跟踪拍摄或者偷拍的底线是什么?

  曾志伟:

  其实我们一直都觉得,新闻自由是应该的,我们公众人物也在公众场合拍到什么我们也是没话说,如果我们家里没有关窗,我们的花园是公开的,大家拍照我们也没话说。但是当我们关起来,我们在我们的厕所,我们在我们换衣服的地方,我们在我们自己的房间,是不希望有外人在里面的,但是你进来偷拍,或者你放了一个偷监器在里面拍照,这个是不应该的。

  主持人:

  我想问您的就是说,我注意到咱们香港演艺人协会已经发表了声明,而且还进行了集体抗议,咱们最后的期望是什么?期望能达到什么样的效果?

  曾志伟:

  我们当然很希望最后这个政府正视这个事情,赶快立法,把偷拍这个法条一定要立出来,因为我们没有这个法条的话,根本没有办法让我们去报警,警察没有办法去受理,所以他们就更厉害,越来越严重,从刘嘉玲事件到现在,这几年不从这件事情得到教训,还要变本加厉了,我觉得我们每一个人的隐私,还有名人的自尊,几乎已经没有了。我常常说这个已经是整个社会的问题,不仅是我们演艺人,所以这次才有这么多的团体一起出来,整件事情引起公愤了,所以我希望政府尽快立法来控制传媒报道的手法。

  主持人:

  但是曾志伟先生实际是这样的,我们记得以前这样的偷拍已经有很多次了,而且我发现每次这样的偷拍照片被登出来之后,一方面杂志的销量大增,说明这个杂志的效益会好。同时我们发现读者也是踊跃购买,虽然大家谴责这种违反道德的行为,但是读者还是爱看这样的新闻的。从这个效果来看的话,您觉得您这样的抗议最后会有真实的效果吗?

  曾志伟:

  所以前三天我们召集了所有的演艺人一起出来,每个人来讲一下每个人的感受,然后让所有我们的观众、我们的市民,希望他们对这个不良的刊物说“不”,因为这样很影响他们的下一代,渐渐你成为爸爸妈妈,你带一个孩子,连他们都来跟你们一样去看这个,这个整个社会风气就变得非常不良。所以我们希望这次行动,不仅跟政府有一个协调的立法,后面我们还会希望我们做一些有益的工作,希望让我们下一代,我们的年轻人能够知道,这样子是不对的,不应该买这些不良的刊物。

  主持人:

  其实我们注意到,您呼吁相关立法已经不只一次了,那么对这次呼吁或者是抗议能不能立法,您觉得会有效果吗?

  曾志伟:

  我觉得有信心的,我们也花了很长的时间,跟香港中文大学很多研究生他们出来帮我们调查,发现这三四年来,香港很多刊物的封面,还有他们用的文字,是超越他们应该做的。还有我觉得尤其是前天,我们特首曾荫权先生出来,表达了他们也正视这个事情,我觉得可以,另外我们立法委员,尽快立法控制这个事情。

  主持人:

  好,谢谢曾先生,我发现您现在还处在一种激动的状态当中。

  曾志伟:

  好。

  主持人:

  谢谢您,谢谢您。

  曾志伟:

  谢谢,谢谢。

  主持人:

  现在这种不良媒体的偷拍行为,可以说是老鼠过街,人人喊打。但我们也注意到,像这样的事件一而再,再而三的出现,显然,面对巨大的市场需求,面对巨大的商业利益,仅仅是道德谴责,无法起到根本的制约作用。大家在呼吁相关的立法,但是我们也注意到,立法可以说是甚而又甚,我们必须在保证艺人的隐私权和公众的知情权之间,寻找一个合理的平衡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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