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污犯狱中行贿获特权 服刑间常外出见亲友(图)(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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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8日09:25 国际在线 | |||||||||
为27万巨款 两被告窝里斗 据了解,尽管还在服刑,马建国在狱中却还在打理自己的公司,在此服刑的人都知道他是个有钱人。据称,他的两笔最大金额是送给监狱长巫邦志的。 马建国称:去年八九月期间,巫邦志以关心他的病情为由,找他单独谈话,说他在
巫邦志供述:他和马建国以前根本都不认识,马进入监狱后,他只是凭感觉认为马建国是一个有钱人,并未主动与马建国发生联系。自己也从没向马建国借过钱,是马听说他差房款,主动提出要帮助他解决房款的。 马建国说:在2005年10月,巫邦志又找到他,说监狱办公经费紧张,向马建国借款10万元。马随即给岳父打电话,叫驾驶员把钱送到监狱来。 巫邦志供称:是马主动说给他10万元,并叫他去打点各方面的关系。 激烈控辩行贿还是借款 供词可以为证 在这27万是马建国主动行贿还是巫邦志的借款问题上,控辩双方发生了激烈的辩论。 被告方:马建国与一般的行贿案不同,因为他是服刑人员,属别人管辖范围,是不得已而为之,其外出看病就医、过夜、接受宴请等是经过监狱同意的,并不是其主观意识就能决定的,因此请求法院从轻处理。 公诉人:马建国向巫邦志行贿 有巫邦志和马建国本人的供词,巫邦志后来打给马建国的借条发生在侦查机关介入调查,马建国从川西监狱转入川东监狱后,马建国为了逃脱罪责,找人向巫邦志打的借条,当时巫邦志还问马建国“打什么借条”,马建国说“打嘛,对你有好处”。公诉人认为,马建国行贿证据确实充分,行贿情节特别严重,且是在服刑期间又重犯新罪,依法应从重处罚。 昨日下午1时,此次审判庭庭长王涛宣布休庭,此案将择日再审。 曾经获刑十五年三套别墅被追缴 2004年6月15日,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涉嫌挪用公款、贪污并销毁财务凭证的成都市金牛区原副区长马建国进行了公开宣判。法院一审以挪用公款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4年;以故意销毁会计凭证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对其挪用公款所得违法收益300万元和“御都花园”别墅3套予以追缴并上缴国库。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