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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TV版权收费南京建议:包间每天0.2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4日01:59 东方早报

  上海和杭州相继提出了各自的版权收费意见后,南京市歌舞厅协会日前也向国家版权局发出了一份《关于“卡拉OK版权使用费收费标准”的几点意见》,其中指出,南京的KTV只能承受每个包间每天0.2元的版权费。

  尽管国家版权局新闻发言人王自强表示每个包间每天12元的版权收费是上限,各地可根据实际重新制定标准。但南京市歌舞厅协会副会长杨元麟表示这个上限已经远远超出南
京各KTV企业可接受的范围,变得毫无意义。

  杨元麟认为,如果一定要按包间进行收费,那么每个包间每天0.2元的KTV版权费是符合南京市场行情的。

  据介绍,南京一个拥有60个包间的中等KTV,年营业额为120余万元,净利润约为20万元。如果按照每个包间每天12元的版权收费,每年需要缴纳35万元的版权费,几乎超过净利的一倍;而如果按照每个包间每天0.2元的版权收费,每年需缴纳的版权费仅为4000多元。

早报记者 林佳佳 魏华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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