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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车肇事车主担责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4日02:33 重庆晚报

  巴南区安澜镇永寿村黄德荣:上个月我遭遇一场车祸,交警认定对方负全责。现在,肇事司机已经逃走,但车主还在,而且车主是在明知肇事者没有驾驶执照的情况下,将车借给其驾驶。请问:我是否可以找车主索赔?

  主持律师孙济华: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第2款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我们认为,所谓机动车一方应包括车辆的
驾驶者、车主或挂靠单位。另外,车主明知驾驶人员无驾驶资格,还将车辆提供其使用,车主的过错是非常明显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您可将司机和车主列为共同被告,要求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本周主持:本报新闻律师团成员孙济华律师。咨询法律问题请登录www.cqwb.com.cn点击《律师在身边》栏目留言;或发邮件至记者信箱cqwblawyer@126.com。

  记者王明网络编辑:孔祥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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