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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销商欲告代理商打破专销格局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4日02:34 重庆晚报

  本报讯二级经销商与代理商签订独家经营权合同后,代理商却私自把货卖给其他单位。经销商表示要起诉代理商不诚信。昨日,代理商却反驳,经销商没按约达到销售额,他们有权按合同约定单方解除合同。

  重庆西屋电力设备有限公司(下称西屋公司)财务部王经理称,他们销售的是浙江一家企业的电气设备,但发生业务关系的是西南地区总代理。为此在去年6月1日,他们和代
理商重庆瓦特电气有限公司(下称瓦特公司)签订了产品经销合同。合同约定,双方的经销期限从去年6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同时约定瓦特公司不得向重庆范围内的任何单位和个人销售经销的产品。但瓦特公司却不讲诚信,撇开他们单独向沙坪坝区的两家电力设备单位供货。为此,西屋公司专门向瓦特公司发出律师函,要求瓦特公司的销售利润归西屋公司所有,并向瓦特公司索赔50万元违约金。

  但瓦特公司经理江应德称,双方的合同约定在经销期内的年销售额在200万元,如果没完成销售指标,他们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因西屋公司在合同生效后的第一个年度内没达到销售目标,他们才在6月8日发出书面通知,要求西屋公司续签合同,但至今未续签。但现在出于友好,还是在向瓦特公司供货。他们在今年8月份卖到沙坪坝区的两批货,都是在合同取消之后。

  西屋公司有关负责人却称,他们没续签合同的原因是原合同并未约定续签,也没有约定每年一签。而相反却约定他们的经销期要到2009年底,也就是说他们双方的合作关系要维持到2010年。瓦特公司的单方行为是违背合同约定的。

  记者罗彬网络编辑:孔祥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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