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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区89项指标建设和谐社区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4日02:38 大连晚报

  中山区89项指标建设和谐社区

  ■本报记者卢真珍通讯员刘磊

  本报讯“社区有权对政府说不,就是说,在社区管理中,社区居委会可以不服从政府各部门不符合政策法规的随意管理,对政府各部门的随意插手社区事务行为,社区有权说
不。”“社区居委会是群众自治组织,按照‘权随事走,费随事转’的原则,居委会替政府办事,理应由政府买单。”昨天召开的中山区和谐社区建设论坛会上,来自理工、东财、市委党校的6位公共管理学专家,针对《中山区和谐社区标准示范体系(草案)》畅所欲言,共同描绘出了一个高度自治的和谐社区新“模样”。

  目前,中山区社区办公硬件条件全部达到了现代化新型社区的标准,但怎样建设和谐社区仍然处于探索阶段。《中山区和谐社区标准示范体系(草案)》从7个方面具体细化了和谐社区的建设标准,主要包括:居民自治、社区管理、社区党建、社区服务、社区文化、社区稳定、社区环境等共89项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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