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欲状告丈夫“不理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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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4日06:19 三秦都市报 | |||||||||
本报讯(记者 李海涛 实习生 段慧慧 林君翔 张琳)不打你不骂你,整天就是不理你;不分居不离婚,同床共枕不碰你……不堪忍受丈夫在家庭生活中意外表现出的陌生和冷漠,与之结伴走过6个年头的结发妻,以遭遇了“家庭暴力”为由求助警方无门时,情绪有点失控的她,近日欲通过诉讼方式状告丈夫“不理她”。 租住在西安市刘家庄村的高女士昨日向本报倾诉说,2000年8月,远在甘肃庆阳的她
高女士告诉记者,有一次,因为一件琐碎的家务事,丈夫竟然黑着脸一个多月都不和她说话。期间,为缓和矛盾,高女士不止一次陪着笑脸和丈夫搭话,可丈夫不是不理睬就是漠然躲开。尽管如此,高女士还是想着法子和丈夫“套近乎”。看见丈夫要倒水洗脚,她赶紧递过去擦脚毛巾,并及时放好凳子,丈夫却不领情,既不接妻子递来的毛巾,也不坐她搬来的凳子,有时竟连妻子为他倒好的茶水也莫名其妙地倒掉重接。有时丈夫正坐在沙发上看电视,一看她坐过来,常常会一声不吭转身离去。丈夫长时间对她的冷漠态度,让她实在无法忍受,自尊心极强的她,一次竟双膝跪倒在丈夫面前,苦苦哀求丈夫打她一顿出出气,别再这样对她,丈夫一声不吭并一脸鄙视从她眼前消失。 实在无法忍受时,高女士前几天以遭遇“家庭暴力”为由求助于辖区警方,却被告知,新实施的《西安市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条例》中规定的家庭暴力,是指实施了暴力行为给家庭成员造成肉体伤害,高女士的遭遇不适宜条例管理。无奈,高女士便想到了上法院起诉的办法,让丈夫对自己“热”起来。高女士告诉记者,昨日,她已经找好了律师,准备打这场“家庭冷暴力”官司。 相关链接 所谓“家庭冷暴力”是指:夫妻双方在产生矛盾时,漠不关心对方、将语言交流降到最低限度、停止或敷衍性生活、懒于做一切家务工作等非正式暴力行为。 一般情况下,“家庭冷暴力”大多出现在知识分子家庭。他们之所以采用这种方式来折磨对方,主要有三方面的原因:其一,由于本身受教育程度比较高,多少还顾忌“君子动口不动手”这种社会角色的约束,觉得用拳脚相加这种暴力方式并不符合自己高学历的身份。其二,掌握被害者的心理,深知从精神上折磨对方,更能从精神上拖垮他,让其主动就范。其三,现在普法力度不断加大,人们一般都懂得用法律来保护自己。如果拳脚相加,使对方身上留下伤痕,弄不好就要吃官司。 据了解,目前法律上尚无“冷暴力”的明确界定。遭遇“冷暴力”的妇女如果到法院要求离婚要求赔偿,在取证方面便会遇到困难。不同于肢体上的肉体伤害,“冷暴力”在表面上不留痕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