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694万元下拨各市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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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4日08:35 海南新闻网-南国都市报 | |||||||||
本报海口9月12日讯(记者 刘艳 通讯员 陈涛)记者从省交通厅获悉,为加快“十一”农村公路建设进度,我省正式启动“通畅工程”款首付计划,7694万元日前一次性下拨各市县交通局、省农垦总局和省林业局。为确保“通畅工程”建设质量,这些单位将预留工程造价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待质保期满后才支付给施工单位。 根据省政府制定的奖励和补助标准及有关规定,“通畅工程”由各市县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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