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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94万元下拨各市县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4日08:35 海南新闻网-南国都市报

  本报海口9月12日讯(记者 刘艳 通讯员 陈涛)记者从省交通厅获悉,为加快“十一”农村公路建设进度,我省正式启动“通畅工程”款首付计划,7694万元日前一次性下拨各市县交通局、省农垦总局和省林业局。为确保“通畅工程”建设质量,这些单位将预留工程造价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待质保期满后才支付给施工单位。

  根据省政府制定的奖励和补助标准及有关规定,“通畅工程”由各市县组织实施。
据介绍,2006年,我省计划建设“通畅工程”2545.4公里,计划总投资5.27亿元。这些奖补资金包括施工、监理和设计等所有费用。为加快“通畅工程”进度,省交通厅按交通部的补助资金10万元/公里的30%(3万元/公里)预拨各有关单位,用以支付前期设计费和项目启动。农场、林场项目已由市县交通部门组织完成设计的,由省农垦总局、林业局出具接收意见后,按6000元/公里的标准将设计及评审费用划拔市县交通局;省交通厅按2.4万元/公里的标准拔付省农垦总局、林业局作为前期启动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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