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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总骗财270余万 痛悔自己“害了家庭”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4日08:36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武汉9月14日消息(记者王志刚 通讯员梁晓亮 齐苏) 拿着3000万元假“存单”注册一空壳公司,继而“帮”人“融资”而骗得“贷款保证金”272万元。原湖北省中环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王某涉嫌合同诈骗一案13日天上午在武汉市中级法院受审。

  王绍华现年52岁。据了解,2002年12月,欠下他人债务的王绍华“灵机”一动,便搞来一纸3000万元的假“存款证明书”骗取了工商登记,自此挂起了湖北省中环投资担保有
限公司的招牌,其自任法定代表人。此后,本无分文资金的这家“空壳公司”对外竟广而告之其能“为企业融资、投资、贷款提供担保”。

  2004年2月至12月,王绍华先后以其公司名义与新疆农垦科学院试验场,上海谷川混凝土制品有限公司、乌海岱山林牧业有限公司等6家单位签订所谓《担保贷款协议书》,谎称可以帮对方在银行分别贷得15万元至3000万元不等的资金。而这些单位按王绍华要求付给其15万至70余万元不等的“贷款保证金”后,却未见他贷来分文。据了解,此案中,新疆农垦科学院试验场原场长汪某在想方设法为企业筹措资金过程中,经人介绍而认识了“能人”王绍华后,既未认真审查中环公司的资信情况和履约能力,也未进行实地考察,就在饭局上点头而草率地签订了《委托融资协议》,结果使单位被骗72万元。据悉,汪因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已被判刑。

  庭审中,王绍华对自己的诈骗事实供认不讳。当法庭问其能否退出赃款时,他无奈地摇了摇头,并痛悔自己的行为不但“害了一些单位”,也“把自己的家庭给害了”。据了解,王绍华骗得6家单位272万元“贷款保证金”后,为掩盖事实真相,除退给其中3家被骗单位20万元外,余款252万元全部用于了偿还其个人债务及挥霍等。去年11月16日,王绍华在汉口武圣路一家豆浆店被布控民警擒获。

  办案检察官说,在日常经济生活中,一些单位为“寻求”资金,往往对对方的资信情况不加考证便予轻信,由此而“交”巨额“学费”的事时有发生。检察官提醒,筹措资金选择贷款担保时,首先要考察对方的资信,谨防被类似“空壳公司”或“能人”所“忽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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