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机袭警被拘留10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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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4日09:50 新文化报 | |||||||||
“违章耍横 打伤交警”续 本报讯(记者 刘长宇 通讯员 曲丹) 9月12日,长春市自由大路与岳阳街交会处,一名司机“强行小回”,并拒绝交警检查,公然袭警。昨日,长春市公安局南关分局曙光路派出所对此案进行了处理,驾驶员刘某被治安拘留10天。
曙光路派出所所长张学庆说,袭警者刘某称,他在路口强行右转弯,的确违反了交通法规;但他认为当时只有一名交警在场,无法保证公正执法,所以拒绝交警检查。根据公安部制定的《交通民警道路执勤执法规范》,交警在市区内可以单人执法,所以,这个事件的责任完全在刘某一方。在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情况下,刘某因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被治安拘留10日。据了解,这是目前在长春市违反此项规定受到的最严厉处罚。 去年以来,长春市已发生20余起交警正常执法时被袭事件。长春市公安局副局长兼交警支队支队长王卫东表示,交警为给市民创造安全畅通的交通环境辛苦执勤,但个别驾驶员在交通违法后不配合处理,甚至采用暴力手段袭击交警。对此,公安机关绝不姑息,要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给予重罚,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