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吃霸王餐 治安拘留5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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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4日10:03 桂龙新闻网-玉林日报 | |||||||||
本报讯(记者 谢艳红)消费了就应当掏钱,找个理由就想吃霸王餐这哪里能行?9月13日,一王姓男子吃饭消费拒不买单,被东成派出所处以治安拘留5天。 记者从东成派出所了解到,当日上午9时左右,王某和两男一女在城区天麒居酒家吃饭,一直吃到下午3时,共消费130多元。王某要求服务员按8折收费,否则不买单。服务员表示按酒店规定,只能打9折。双方发生争执,王某一行便往外走,在门口被保安人员拦住,
(报料人:冯先生 稿费10元) 来源:玉林日报 责编:李晓花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