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糊糊涂涂签协议吃了大亏怎么办工伤“私了”可认定无效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4日10:15 江南晚报

  本报讯记者容芊通讯员王玄报道一些外来打工者在遭受工伤后,往往与用工单位签订一次性了断协议,但过后反悔的人不少。

  昨了解到,全省法院民庭近期对工伤纠纷热点问题采取了一些处理办法,其中一项就是可以确认不合理的私了协议无效。无锡已处理过类似纠纷,这对处于弱势的工伤人员无疑是个好消息。

  据了解,一些外来打工人员发生工伤后,因家中本就一贫如洗,为获得及时妥善的救治,都迫切需要依靠单位来支付所有的医疗费。治疗过程中,有人不小心被单位拿走了病历资料,有人被劝说提早出院,他们为早一点获得赔偿,大多不提出异议。而过后,有的单位并不为受伤者去做工伤认定和伤残鉴定,受害者也不知按法定标准能获得多少赔偿,所以当单位提议用几万元一次性解决时,很多人便答应了。可事实证明,有些伤者为此吃了大亏,少得了几万甚至十几万元应有的赔偿。有些人之后想“倒翻账”,又多因为白纸黑字的协议在先而只得作罢。

  前不久,一安徽打工人员状告东港镇某公司,要求公司按有关规定重新给予赔偿。双方曾有份协议,约定公司一次性赔偿5万多元后双方再无纠葛。事后,该打工者被鉴定为七级伤残,公司实际少赔偿了近6万元。法院认为协议对伤者有失公平,撤消了其中关于放弃工伤认定、伤残鉴定及各种一次性补助金的条款,支持了打工者大部分诉求。有关法官介绍,根据省内对工伤纠纷的最新处理意见,当伤者对工伤私了协议反悔时,法院可对协议进行审查。在无法证明伤者明知自己权利而自愿放弃的情况下,如果伤者是迫于压力签下协议,或对受伤的相关事实、法律不清楚,或协议严重低于法定赔偿数额,那么协议都可被认定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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