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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摩托车的朋友 玩起人间蒸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4日10:34 温州都市报

  安徽籍读者金先生12日来电:20多天前,我的摩托车被一个朋友借去,说是借2个小时就还的,但到现在都没还。上星期,那朋友还发了条信息说给1000元才还车。

  记者核实:金先生在瑞安上班,这辆摩托车是几年前花1.2万元购置的。8月20日晚10许,一名叫“阿龙”的朋友到金先生的暂住处,称有点急事,希望能借“坐骑”一用,说完把他的包(里面有衣服和牙刷等)寄存到金先生处。

  “阿龙”与金先生虽说是泛泛之交,但是对方借用时间短且有东西寄存在此,金先生便放心将车钥匙给了对方。就在“阿龙”开走摩托车的十几分钟后,金先生的一位好友来到他家,也称有事情,要金先生用摩托车载他一下,金先生称车子被“阿龙”借走,但拨对方手机一直无人应答,后来手机就处于关机状态。次日,金先生来到“阿龙”暂住处,可不见其人,拨电话没说几句就被对方挂断或者干脆关机。于是金先生向警方反映,警方称借用侵占的事情不属于他们立案的范围。

  无奈之下,金先生只好到处打听,但“阿龙”就像人间蒸发了一样。上星期六,金先生突然收到他的一条短信,告诉金先生如果还要车的话,就拿1000元来。后来,“阿龙”又莫名其妙地“失踪”了。昨天,记者试着拨打“阿龙”的手机,发现手机已停机。

  据当地派出所的一位民警介绍,一般情况下,借车纠纷不属于派出所立案的范围。金先生当时是出于自愿借车给朋友,但事实上却被其朋友据为己有,形成了侵占行为,所以最好是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王晓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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