售房者交错房屋 购房者获违约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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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1日12:32 法制晚报 | |||||||||
售房者交错房屋 购房者获违约金 本报讯(记者 付中 通讯员 石岩)因为售房单位的疏忽大意,在交房时误将邻居家的房子交给了自己,购房者王先生至今不能办理房产证。 昨天,朝阳法院判决售房单位与王先生解除合同,退还房款并支付违约金1万元。
王先生曾买下北京首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开发的一套商品房。今年3月,王先生办理房产证时发现,自己的房屋已经被别人办下了产权证。为此,王先生诉至法院。 在法庭上,北京首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承认,该公司在交付房屋时,误将王先生所购房屋旁边的另一套房屋交给了王先生,而将王先生的房屋交给了另一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