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取消泰国游被旅行社告知不能全额退款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2日01:12 新京报 | |||||||||
本报讯 (记者廖爱玲 通讯员郭飞) 本想“黄金周”去新马泰旅游的张小姐,因泰国发生政变要取消行程,却被旅行社告知不能全额退款。昨日,通州工商分局梨园工商所接到了张小姐的投诉。 张小姐3个月前在通州某旅行社预定好“十一”期间去新马泰旅游,当时交了近6000元,委托办理全部手续。
昨日,张小姐得知泰国发生军事政变后,马上赶到旅行社要求办理退费手续,但旅行社表示要扣除200元费用。 在张小姐向通州工商分局梨园工商所投诉后,旅行社经理向梨园工商所解释称,收取的费用中除了团费还有办理签证等费用,扣除的200元就是签证费,没法退还。 经过2个多小时的调解,最终双方达成协议。张小姐可在3个月的签证有效期内随时要求旅行社安排新马泰旅游行程,如遇价格下调,旅行社退还差价部分。如价格上涨,张小姐不用支付上涨部分。如果超过签证有效期,旅行社可扣除200元签证费,其他费用全部退还。 相关专题:泰国发生军事政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