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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了一把火蹲牢十二年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2日01:20 石狮日报

  本报讯因为被扣50元工资而失去理智放火烧伤他人的钟某,终于为自己的鲁莽付出了沉重的代价。日前,市法院以放火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2年,赔偿被害人及工厂经济损失31.6万元。

  钟某来自江西瑞金,刚过而立之年,原在灵秀镇一家印花厂工作。去年6月17日8时许,钟某因为工作上的小失误遭到厂长王某的批评并被扣发工资50元,钟某不服,认为王某
欺人太甚,当即就有了报复念头。随后,钟某特地跑到宿舍取来打火机返回车间,从车间拎起一桶天那水(一种易燃的化工原料)泼向王某,王某一惊,慌忙跑开。旁边一位姓黎的工友上来劝阻,两人扭打在一起,天那水洒了一地。钟某力气大,挣脱黎某后不顾一切打燃了打火机,“砰”地一声火势大起,导致王某、黎某和另一名工友宋某被烧伤。事后经法医鉴定,王某、黎某属轻微伤,宋某属重伤(本报曾作跟踪报道)。事后,工厂实际支付给宋某医疗费、伤残补助金等达32.6万元。(康志强蔡晋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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