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了罚款还交赞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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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2日10:12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 |||||||||
本报咸阳讯(记者于忠虎)月月交纳定额罚款,过节时还要额外交一定数目的“赞助”,礼泉县文化局如此管理网吧,引起该县十多家经营户不满。 据网吧经营者郭某讲,从去年开始,县文化局要求网吧每台机子每月上交10元的罚款。钱交了,就不查了;如若不交的话,就得关门整顿。郭某的网吧有40台机子,他每月要到文化局交400元的所谓“罚款”,对方只给出具收据。逢年过节,稽查人员又上门来,让交
针对这个问题,记者采访了礼泉县文化局长刘振洲。他承认收了网吧的钱,但说那是在检查中发现问题后作出的罚款。按照行政执法的要求,检查网吧每次都有记录,如发现问题应出具“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告知书里要明确违法事实、处罚依据、处理结果。记者要求出示处罚文书,他们只拿出一份以前上级统一部署的一次大检查时的记录,没有每月的例行罚款记录。记者又问,为什么两年来每月的罚款都是一个数字,并且不出具行政性事业单位罚没票据?刘局长拒绝回答上述第一个问题,只承认收据确实有不规范的问题。 近日,10户网吧经营者已将此问题反映给礼泉县纪检委。该县纪检委信访室的一位同志表示,将前往调查了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