蓄意破坏监管秩序 龙泉“狱霸”又被判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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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2日10:14 中国广播网 | |||||||||
中广网9月22日杭州消息(记者陈淦 通讯员陆翔)再有四个月就将刑满释放的罪犯杨某,蓄意破坏监管秩序在监狱中殴打他人,结果这位“狱霸”再次触犯刑罚。22日,浙江省龙泉市人民法院以破坏监管秩序罪,判处杨某有期徒刑1年2个月。 杨某在去年9月14日因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今年 1月28日再次因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同时撤销前罪缓刑,数罪并罚后被执行有
服刑期间,杨某自由涣散,多次违反规定无故动手殴打同监人员,同时,他还经常与同监人员发生口角,并以此为理由肆意殴打同监服刑人员,今年 4月至7月,共有同监人员王某等9人遭其殴打。 法院审理后认为,杨某在服刑期间多次违反监管秩序,构成破坏监管秩序罪。杨某在刑罚执行完毕前又犯新罪,根据刑法之规定应对其实行数罪并罚。法院依法以破坏监管秩序罪判处被告人杨某有期徒刑1年,与前罪未执行完毕的刑罚并罚,决定执行刑期1年2个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