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硫酸泼前妻判监一年半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2日10:51 温州都市报

  本报讯为阻止前妻和别的男子谈恋爱,丧失理智的吴某买来硫酸泼向前妻施某。日前,苍南县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吴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家住苍南县钱库镇的吴某和施某因感情不和,在今年1月离婚,其6岁的女儿由吴某抚养。没过多久,吴某发现施某与别的男子谈恋爱,便以女儿的抚养费问题为借口找上施某。今年2月,吴某来到施某务工的厂门口,刚好遇上施某的新男友送她来上班。气冲冲的吴某
便与施某发生争吵。一怒之下,吴某跑到一化工经营部买来200克硫酸,将硫酸泼向施某面部。施某受损的面部后被法医鉴定为轻伤。吴祖坚林玉堂叶维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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