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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图便宜成了“替罪羊”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2日10:51 温州都市报

  本报讯近日,市民阿胜因贪便宜受让了存在瑕疵的店铺,结果成了“替罪羊”,为别人的违章行为埋单,交纳了1000元罚款。

  8月26日,阿胜刚从他人手中受让一家位于开发区的“胖子汽车美容装潢店”,不久却意外地收到市行政执法局高新园区中队送达的行政处罚告知书,阿胜非常奇怪,“自己刚转手来的店,怎么就要受处罚?”

  原来,今年6月29日,该汽车美容店原店主潘某为方便车辆出入,擅自设立了阶坡,被执法队员查处。潘某表示对处罚无异议,但一直以各种借口推脱而不接受处罚。在此期间,潘某贴出的店面低价出让广告让阿胜看到,正准备找个事做的阿胜被低廉的价格所吸引,而且他弟弟的汽车修理厂就在附近,一旦接手,可以互相介绍生意。由于担心被别人抢先,他未仔细调查就与潘某签订了转让合同。

  据执法队员介绍,虽然店面经营户发生了变更,但当事人并未到有关部门进行变更登记,所以并不影响行政处罚的连续性和有效性。周骞国珍 介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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