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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小区回迁查出88个假房证》后续假证风波平息思索远未结束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08日00:10 大连晚报

  《一小区回迁查出88个假房证》后续

  假证风波平息思索远未结束

  南关岭街道、北市集团、康阳公司及回迁户代表就“假房证问题”坦诚对话,追踪假房证出台前后经过,积极探讨解决问题的办法

  “我承认,我的房证是找人办的,至于花了多少钱,我不清楚,是去世的老伴找人办的。”近日,就“南岭新城回迁查出88个假房证(本报曾于9月8日进行过报道)”一事,南关岭街道、北市集团、康阳房屋开发公司及回迁户代表进行了“四方会谈”,回迁户代表老柳坦承自己在回迁时出具的房证有假。

  当日,共有20余位回迁户代表参加对话。值得一提的是,南岭新城发现假房证出在其一期、二期回迁过程中,当日与会人员却有半数以上为小区三期回迁户。

  拆迁时曾捉住过贩假者

  此次“四方会谈”实际上是就此问题展开的多次对话中的一次。康阳房屋开发公司负责拆迁的于经理介绍说,其实早在二期拆迁工程伊始,工作人员就发现有人卖假房证。他们向南关岭派出所报了案,并张贴《通知》,告诫大家不要办假证,要依法办事。他们还对办假房证者进行了跟踪,捉住了一名贩假者。

  在这种情况下,大部分拆迁户都放弃了不合理要求,主动拆除临建、违建房屋。一位姓姜的户主本来有150多平方米的临建,主动拆除后表示:“我不办假证,办假证犯法!”“拆迁当时,为什么不对每个房证进行审核甄别?”昨日的对话会上,有回迁户提出这一问题。

  于经理表示,按照相关规定,拆迁公司只负责将房证上的人名与户口簿、身份证等进行对照,看是否统一,如果要“验明正身”必须调阅房产部门的原始档案。而调阅档案的规定比较严格,很难在短时间内实现。“经过公安部门的警示后,许多人停止了造假行为,但仍有人不听劝告,抱着侥幸心理办假证,造成两年后的“假证风波”。

  假房证竟多达14种

  记者调查了解到,假证房屋包括两种:一种为临建房,大多是2000年以后建造的,其目的主要是为了出租,有的建在院内,有的建在院外。这类小房未经任何部门批准,属非法建筑;另一种则是偏厦子,建在正房的山墙边、院墙边,用废木料、旧门窗、油毡纸搭成,本是用于存放柴煤杂物、饲养鸡鸭等,竟然也有了单独的房证。至于假房证的“发证机关”,市、区、镇多个部门都有,达到14种之多,一家两证、三证的情况很普遍,甚至有一家多达9个证,大人孩子人手一证。

  对此,南关岭街道纪委书记杨光指出,制假用假行为属于国家法律打击的范围,企业要守法,老百姓也要守法,不能明知是假还买假,为造假者提供滋生的土壤。

  持假者坦承“不懂法”

  两个多小时的对话并不像记者想象的那样“剑拔弩张”。回迁代表们坦承自己“不懂法”,也承认房证是“托人办”的,但就是“觉得心理不平衡”。康阳公司方面指出,对于那些真正需要照顾的回迁户,公司都予以了充分考虑。像盲人、癌症患者、抗美援朝老伤残军人等,无论是否有房证,公司都给予了令当事人满意的安置。

  记者了解到,查出假房证的消息公开后,一部分持假房证者主动放弃了不合理要求,还有一部分人就是“想不明白”。当日的对话会上,康阳公司拿出了两年前拆迁时拍下的所有房屋的影像资料,详细记录了每个拆迁房屋当时的样子。是临建还是正房,是偏厦子还是鸡窝,全部明白地呈现在桌面上,成了有力的证据。

  “假证风波”引发思索

  虽然双方都认可了假证的事实,康阳公司方面还是提出了解决办法。据了解,这一办法最初是由南关岭街道办事处朱主任提出的,即“我们不支持不合法的利益,不对假房证进行补偿,但是可以对临建房的工程造价进行适当补偿”。于经理表示,尽管这一解决办法不符合拆迁文件规定,也不具备法律效应,但是公司珍惜在南关岭地区的人脉,他个人更不希望乡里邻居因为假房证受到司法机关的制裁。所以,公司决定做出让步,对这部分回迁户被拆除的临建房、厦予以工程造价上的补偿,同时扣除已发放的持假房证领取的拆迁补助费及其它费用。

  这样的办法行得通吗?一位参会人员分析说,对于那些没办假房证,自行拆除了临建的拆迁户来说,可谓新一轮的不平衡;南岭新城一、二期回迁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三期也可能面临。面对这些问题,康阳公司如何解决?

  “南关岭地区属于城乡接合部,有其特殊性。”于经理指出,南关岭地区生活水平相对较低,许多老百姓在正房之外,加盖了偏房、临建、偏厦子等,刨除那些在动迁期间突击加盖的不计,有不少是用来出租的,已存在多年。

  尽管按照相关规定,“拆除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但是本着以民为本的出发点,给予百姓适当的补偿也在情理之中。于经理表示,对于那些自行拆除临建的动迁户,只要拿出证据,提出要求,公司将一视同仁。

  采访后记

  记者跟踪采访南岭新城查出88个假房证一事已近一个月,了解买假者的心理,也明白开发商的苦衷。记者曾问过一位持假证的居民,他称“我看见别人花钱办证,怕吃亏,也跟着办了”。至于是否违法,他并没有考虑过。正是因为这种心理,才造成南岭新城出现了88个假房证。

  事情出现后,有关街道、派出所、开发商都积极地想办法解决。他们既不想伤害企业的利益,又不愿眼看着乡里乡亲为贪点便宜而触犯法律,他们心中涌动的,是情与法的冲突。“我们不承认假证,但承认感情,也愿意换位思考。”企业代表的这句话,打动了回迁户代表。

  问题的解决已经有了眉目,但“假证风波”带来的思索却远未结束:是否可以在动迁之前先对临建进行一番清理,房证甄别的程序能否更方便简单一些,拆迁时是否可以先进行一场集中式普法教育……尽管“假证风波”只是特殊地段的个别事件,但其反映的问题却值得我们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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