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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规划与广告宣传不符 三业主挂条幅成被告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09日10:28 汉网

  汉网消息(记者黄师师通讯员龚明)小区规划与广告宣传不符,三业主公开抗议被开发商起诉。昨日从洪山区人民法院获悉,三业主因维权不当被判立即停止名誉侵害。

  2005年10月,洪山区南湖某小区业主罗某等3人,因不满小区规划,与武汉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发生纠纷。由于多次协商未果,三业主在其居住的房屋外墙悬挂写有“开发商欺诈,买房上当”、“沙盘、模型、广告不可信”、“房地产开发商欺骗广大业主违反售房
承诺”、“全体业主团结起来,坚决与开发商斗争到底”的横幅,公开表示不满。

  今年4月,该楼盘后期开发的商品房进入销售阶段,罗某等3人再次将横幅挂到外墙上。因房屋销售不佳,开发商将三人告到法院,要求其停止名誉侵害,并赔偿广告损失60万元。

  庭审中,罗某等3人否认悬挂条幅,并称条幅所表达的内容客观真实,是业主对开发商的一种批评,并不构成对开发商的名誉侵害。

  由于三人无法提交相应证据证明悬挂横幅不是其所为,且该横幅确对开发商名誉造成了一定的影响,法院依法作出判决:罗某等3人立即停止对武汉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誉权侵害,并分别负担2000元诉讼费;对于开发商索赔60万元的请求不予支持。

  法官提醒,房产纠纷发生后,业主应主动与开发商协商或寻找正确的途径解决,避免因维权不当吃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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