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阻止贴广告起争执 保安打伤“小广告”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09日12:55 法制晚报

  阻止贴广告起争执 保安打伤“小广告”

  本报讯 (记者 李奎)在阻止他人张贴小广告时发生争执后,保安员张某挥起拳头将对方眼眶和鼻骨打成骨折。

  记者上午获悉,19岁的张某被石景山检察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拘役6个月。

  2006年3月3日下午,孙某来到石景山区古城一市场门前张贴小广告,保安员张某见状上前阻止,二人很快发生口角。后来年轻气盛的张某挥拳将孙某打伤,致其右眼眶内壁骨折、鼻骨骨折,经鉴定为轻伤。

  当天,张某即被警方抓获。后张某一次性赔偿被害人孙某经济损失2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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