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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能证明车祸导致患病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0日11:21 今晚报

  本报讯(见习记者孙启明 通讯员刘军)一男孩因车祸受伤住院治疗,事发一年多后,男孩再次就诊时被发现患上白血病,并于一年后死亡。男孩父母将肇事司机告上法庭,以男孩患白血病与司机将其撞伤有直接关系为由要求司机赔偿医疗费、死亡补偿金等损失。两审之后,因男孩父母未能提出有效证据,法院仅判决被告赔偿其因车祸造成的损失,驳回原告其他诉求。

  2002年9月9日18时30分,汪某驾驶一辆小货车在本市大港区沿港兴道由北向南行至某汽车修理厂时,与由西向东步行通过港兴道的小鹏(化名)相撞,致小鹏受伤,经诊断为车祸致颅脑损伤,左胫骨骨折,左面部皮肤挫伤。该事故经交管部门认定,汪某驾驶机动车通过行人密集的路段时未减速通行,未确保安全,违反了《天津市道路交通管理规定》和我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的规定,负事故的同等责任;小鹏步行港兴道,借道通行,未按规定让行,亦违反了《道路交通管理条例》,负事故同等责任。事发后,小鹏住院治疗94天,花去医疗费3.7万余元。2004年4月7日,尚未痊愈的小鹏再次到医院就诊,同年5月31日被确诊为白血病住院。2005年4月27日,小鹏因白血病死亡。当年11月30日,交管部门对上述交通事故调解终结,汪某给付小鹏父母2.32万元。

  今年年初,痛失爱子的小鹏父母以小鹏患白血病与汪某将其撞伤有直接因果关系为由,将汪某告上法庭,要求其赔偿医疗费、死亡补偿金、丧葬费、护理费等损失计36万余元。

  经开庭审理,一审法院根据交管部门作出的责任认定,判令汪某对上述交通事故承担50%的赔偿责任,即给付小鹏父母损失费2.34万元,鉴于汪某已给付2.32万元,剩余部分于判决生效后3日内付清。至于小鹏治疗白血病的费用及丧葬费等,因小鹏父母未提出有效证据证明白血病与交通事故间存在因果关系,因此驳回此项诉求。

  宣判后,小鹏父母不服,提起上诉。市二中院审理后认为,原审判决并无不当,鉴于二审期间被上诉人自愿补偿上诉人2000元,故判决维持原判,加判被上诉人给付上诉人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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