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死女友后 现场留字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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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2日01:56 新京报 | |||||||||
昔日武装部干部怀疑女友不忠行凶,一审被判死缓 本报讯(记者 陈俊杰)因怀疑比自己小26岁的女友不忠,53岁的浙江男子汪道法在其住地将女友杀死。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昨日公布,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汪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汪道法曾经当过兵,转业后在杭州某乡镇武装部任部长。后因武装部开办的企业因拖欠银行贷款,汪道法将自家的房屋做了抵押,还上了银行的钱,放弃了当国家干部的工作,来北京经商。 按照汪的说法,去年与女友曾某相识后,为其租房添置电器、家具等生活用品,还定期给她生活费。对于曾的要求,汪道法有求必应、毫不吝啬。他把自己为博得女友欢心所花费用也都一一记录在日记本上,根据统计,他先后在曾某身上花了10万余元。 但随着交往的深入,汪发现曾某还有其他的男友,双方为此争吵不断。2月14日情人节,曾某没有如约与汪一起过,汪很生气。次日凌晨3点,曾某来到汪家,并提出要2万元买车。汪道法持锤子杀了曾。 汪道法在8月3日接受法庭询问时,承认杀死女友的指控,但辩解说,女友“欺骗感情和钱,害得人财两空,被逼得没办法了才动杀念。” 杀死女友后,汪道法逃离北京,但在杀人现场留下字条,承认杀人,请求公安机关调查他。3月6日,汪在海南三亚被警方抓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