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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立明:“马路天使”30年救起39人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2日10:04 河北日报

  [爱心历程]

  宋立明,男,61岁,原黄骅市物资局司机,1994年退休后,当上了出租车司机。30多年中,每当在路上遇到交通事故或有人求助,他都会紧急停车,伸出援手,至今已救助了39人。

  宋立明的爱心行动感动了许多人,他也被亲切地称为“马路天使”,并连获2003年“感动河北”十大年度人物、2004年沧州市十大新闻人物、“沧州骄傲———2005年十大新闻人物”、沧州市“十佳百星”优秀个人、2006年省十大热心肠人物等荣誉称号。

  [爱心故事]

  宋立明第一次救人是在1974年。一天,他从沧州市返回黄骅途中,路遇一起车祸,他立即将伤员救起送往医院。从此,老宋就把行车路变成了救助他人的“爱心路”。

  2005年2月,宋立明开着自己的“标致”车送客人到山东,返程路过海兴县时,看到一辆“捷达”轿车停在路中间,旁边还有一辆摩托车横在路上,像是出了车祸。看见宋立明停了车,那位拦了十多辆车而一辆都没停的“捷达”车司机喜出望外,他拿出几张百元钞票往宋立明手里塞。“这是干什么?赶紧救人啊!”宋立明把拿钱的手挡了回去,把倒在路上满脸鲜血的摩托车驾驶员和乘客抬上车,直奔医院……

  同年8月6日,在黄骅市205国道与文化路交叉口,宋立明将一名被吊车撞伤的女士送到医院;12月6日,遇到两轿车相撞,正要去办事的宋立明对身边的老伴说,“你快下车,我要救人!”

  除了救人,他在路上看到那些背着包袱、步履艰难的人也会停车义务捎上。30多年来,宋立明一共救了39个人,其中有车祸受伤的、有得急病的、有意外伤害的,还有他和别人一起搭手救的。获救者和家属对他千恩万谢,许多人都想以钱物回报,但宋立明给自己立了规矩:拒收回报!他说:“不过是举手之劳,要回报就变了味道。”

  [爱心语录]

  救一个人,也许就是耽搁一点时间,但却能换来一条生命和一个美满的家庭,还有什么比这更有价值呢?

  为了方便人们求助,前阵子我特意在车挡风玻璃上做了一个“为人民服务”的标牌。我觉得,好的社会风气需要培养,需要更多的好人好事去影响、去改变,而我就愿做这样的一个人。今年我给自己定下了新目标:“再活20年,再助500人。”

  撰文/本报记者 翟楠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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