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 查获1145公斤“毒盐”花生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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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2日10:04 河北日报 | |||||||||
本报讯(王红梅、徐丽丽、黄清标)近日,邢台市质监局桥东分局在食品专项打假中,查获了一用非食用盐加工五香花生米的窝点。 执法人员在对该市拐角村的一花生米加工点检查时发现,这里不但卫生条件极差,而且加工花生米所用的竟是国家明确规定不得用于食品生产的非食用盐———原盐。据了解,这些用原盐加工的五香花生米,主要通过豫东、豫西等食品批发市场分散到全市各商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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