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蒙牛” 今日上法庭“顶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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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2日13:22 法制晚报 | |||||||||
蒙牛乳业:构成不正当竞争 蒙牛酒业:商标注册早于对方 两个“蒙牛” 今日上法庭“顶牛” 本报讯(记者 李奎) 已被认定为驰名商标的蒙牛乳业,以蒙牛酒业“搭便车”为由,要求其停止不正当竞争并索赔上千万。今天上午,市一中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庭审现场 蒙牛乳业代理律师称,蒙牛酒业于2001年8月成立时,“蒙牛”品牌已经形成高知名度、高美誉度和高市场亲和度的商品品牌。因此,蒙牛酒业的做法是搭“蒙牛”商标的便车,傍“蒙牛”商标的品牌。 蒙牛乳业称,该公司曾就企业字号问题与蒙牛酒业进行了多次接触,但对方起初是坚持不肯变更企业字号,之后则漫天要价,要求向其支付8000万元补偿费方肯变更。 因此,蒙牛乳业不得不诉至法院。 对此,蒙牛酒业答辩说,该公司于1999年8月向国家商标局申请注册 “蒙牛MENGNIU”商标,而当时蒙牛乳业刚刚成立,没有任何注册商标,更谈不上著名商标和驰名商标。 蒙牛酒业使用“蒙牛”品牌不可能侵犯蒙牛乳业任何在先权利,更谈不上“傍名牌”或者“搭便车”。出现两个“蒙牛”完全是一种巧合。 截至发稿时,此案仍在进一步审理中。 案情回放 蒙牛乳业和蒙牛酒业不仅都在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而且老板都姓牛,但这两家企业没有一点关系。 据内蒙古蒙牛乳业集团诉称,1999年1月,该公司申请注册了“蒙牛”商标,2000年5月被核准注册。2002年2月,“蒙牛”商标被国家工商总局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同时在世界上70多个国家与地区进行了注册。 就在这期间,内蒙古的另一家企业——蒙牛酒业有限公司也悄然面市。 两个“蒙牛”的矛盾爆发于蒙牛酒业的招商风波,蒙牛酒业曾向经销商宣称该公司与蒙牛乳业存在密切关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