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大陆首家涉外纠纷律师调解中心成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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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2日17:23 中国广播网 | |||||||||||
中广网青岛10月12日消息(记者刘华栋 实习记者杨媛媛 通讯员王金铭)今天,中国大陆首家由执业律师担任调解人并专业负责处理涉外纠纷的社会调解组织——青岛市涉外纠纷律师调解服务中心挂牌成立,这是青岛市积极探索律师等中介组织参与民事调解,进一步建立健全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机制的重要举措。
我国首个涉外纠纷律师调解服务中心今天在青岛挂牌成立 据了解,青岛市成立的这一涉外纠纷律师调解服务中心主要负责参与和主持涉外纠纷的调解、引导涉外纠纷的诉前和解和促成诉讼过程中的和解;充分尊重当事人自愿选择、视情采取不公开的调解方式,力求依法、快捷、公平、有效地解决纠纷。该中心的首批律师调解员由山东德衡律师事务所从业经验丰富且精通外语的多名律师担任。 该调解服务中心的受案范围包括法院立案前双方当事人自愿前来要求先行调解的案件,青岛市辖内各级人民法院在有涉外因素纠纷诉讼过程中当事人自愿决定由法院委托调解或邀请调解的案件,青岛市辖内各级人民政府和所属部门、社会团体调解组织和行业协会调解组织以及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委托的有涉外因素纠纷事务的调解,青岛市辖内各类法人、自然人、社会团体组织、外国驻青领事馆的申请或邀请,对具有涉外因素的纠纷进行调解;接受青岛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邀请或委托,对具有涉外因素的纠纷进行调解等。 经青岛市涉外纠纷律师调解服务中心调解达成调解协议的,依法制作“调解协议书”,对各方具有特定的法律约束力。 据青岛市涉外纠纷律师调解服务中心主任栾少湖介绍,申请律师调解,可以减少诉讼程序中的对抗对立,由律师为当事人提供更合理更低成本的解决纠纷的专业意见。目前,调解已被国际社会广泛采纳,80%的调解都是在很短的时间内成功的达成各方满意的调解协议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