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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庭执行防止报假账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3日02:02 重庆晚报

  本报讯财产线索、执行进度和结果等都可以像庭审一样,明明白白地展现在双方当事人面前。铜梁县法院实施开庭执行后,今年1—10月,该院执行到位4200余万元。

  铜梁县法院执行局负责人陈立介绍,开庭执行,就是要求执行组法官在执行前,集体研究案情,制定执行方案,然后以开庭的形式听取执行双方的意见,并把有用的信息记录在案。执行中,法官将充分利用庭审中获悉的信息,积极执行。

  陈立说,开庭执行既可对被执行人的能力、财产等情况进行全面了解,有效防止被执行人报假账,也能促使当事人履行义务,还可以使申请人充分行使自己的知情权,提高执行程序的透明度,增进申请人对法院执行工作的理解。

  该院自去年下半年实施开庭执行以来,一些很难执行的案件被攻克。1995年4月,该县的高某与丈夫周某因感情破裂而离婚,孩子判给母亲高某抚育,周某一次性支付抚育费5000元。判决生效后,高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由于周某在外地打工,此案长达10年无法执行。去年9月,铜梁县法院执行法官将赶回老家过中秋节的周某带到法院,进行开庭执行,周某随后支付了拖欠10年之久的抚育费。

  据了解,今年以来,铜梁县法院执行局采取开庭执行的做法,成功执结714件案件,执行标的达到4200余万元。

  (记者 易守华 实习生 任雪萍)网络编辑:甘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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