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煤建副总被控滥用职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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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3日02:06 新京报 | |||||||||
检方指其造成国有公司损失1300万元 本报讯(记者 陈俊杰 通讯员 姬广胜)因在承包海外项目过程中,擅自任命他人做经理,并私自同意高息贷款,造成国有公司重大损失。中煤建设集团公司原副总经理张荣立于近日被东城检察机关以滥用职权罪起诉至东城法院。
据公诉机关指控,张荣立在担任上述职务期间,负责本公司与印度国家公路局签署的工程承包合同,管理中煤建沈阳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郭峰)具体承包上述工程的过程中,于2002年6月间,未经中煤建同意,擅自以中煤建名义任命郭超(郭峰之弟)为项目经理。 2003年5月至6月间,张荣立又违反国家规定,未经请示,擅自同意郭峰向某国际融资公司申请利息率高达17%至21%的商业贷款折合人民币1300万元。后因工程施工出现问题,给中煤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人民币1300万元。 公诉机关认为,张荣立的行为已构成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