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赵病逝月余,女儿起诉要求继承父亲遗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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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3日02:49 南京报业网-南京日报 | |||||||||
【南京日报报道】 (记者殷骏)《老赵说交通》栏目主持人老赵,病逝已有一个月。日前,其与前妻所生的女儿——年仅8岁的赵婷,将老赵的母亲和遗孀,一起告到法院,要求依法继承父亲遗产。 赵婷的法定代理人是她的母亲孙萍。孙萍在诉状中称,她于1997年与老赵结婚,婚后生下女儿赵婷。2003年6月,她与老赵协议离婚,女儿由女方抚养。后老赵与张芳结婚。今
据她诉称,老赵病逝后,自己了解到,前夫所有的一套位于卫岗的住房,由他的母亲使用居住。而位于宁南的另一套住房,由张芳使用居住。老赵的其他遗产,也归两人所有。 孙萍表示,老赵去世后,他的母亲和张芳,都拒绝与自己商议解决女儿的遗产继承问题。而赵婷作为婚生之女,有权继承老赵的遗产。故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判决女儿继承老赵约30万元遗产。 据悉,白下区法院已受理此案(除老赵外,文中人名均是化名)。 (编辑阳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