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为“害死儿子”妻子求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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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3日02:49 南京报业网-南京日报 | |||||||||
【南京日报报道】(记者赵琰通讯员徐鸿跃)“我们痛失爱子,如果再让我妻子承担刑事责任,她肯定会精神崩溃,恳请司法机关法外容情……”这是一位痛失1岁爱子的父亲洒泪写下的申请。为的是替他的妻子丁某、一名因交通肇事导致亲儿身亡而面临刑事处罚的不幸母亲求情。 今年9月6日上午8点多,32岁的丁某骑车带着儿子毛毛(化名)去菜场买菜。途经小
交警调查发现,丁某措施不当是造成这起死亡事故的主要原因,应负事故主要责任。9月19日,丈夫卜某替妻子的求情信连同事故卷宗一起送交到雨花台区检察院。检方根据《轻罪案件公诉政策运用指导意见》,指出丁某在该起事故中负主要责任的认定准确,但认为不追究丁某的刑事责任,更能体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建议对丁某不予追究刑事责任。 (编辑阳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