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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成的交通意外占30% 中学生骑电动车上学已失控?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3日03:38 广西新闻网

  广西新闻网-南国今报记者 岑琴 通讯员 吴嘉钰

  柳州市城中区和柳北区9月份交通事故统计数据显示:电动车发生交通意外的数量已占当月一般事故总数的1/3以上。在百起电动车交通意外中,“学生电动车族”造成的交通意外占近30%

  柳州市限摩之后,由于轻便、实惠,电动车成为众多市民的交通工具,其中中学生骑电动车的人数越来越多,骑电动车上学已不是什么新鲜事。然而,交警部门的数据显示,“学生电动车族”发生交通意外的数量有增无减,存在较大安全隐患。那么,校方、家长、学生以及交警部门如何看待“学生电动车族”增多这一现象呢?日前,记者对此进行了采访。

  学生电动车挤占停车位

  前日上午,在图书馆停车场内,记者看到一则告示:“10月7日起,科山、三中同学的电动车、自行车一律不得在本停车场停放。”由于学生电动车的数量太多,柳州市图书馆停车场不得不拒绝学生入内停车。

  原来,由于三中不允许学生骑电动车进入校园,不少学生便将电动车停放在学校附近的图书馆等单位停车场内。据图书馆行政保卫科黄科长介绍,该停车场的摩托车、自行车停车位不到200个,主要供图书馆职工和读者使用。但是,目前仅是科山高中、三中的学生停放在此的电动车,数量就有七八十辆之多,占掉了不少停车位,使得读者没地方停车,所以他们只得拒绝学生停放车辆。

  “如果允许学生停放,电动车的数量起码要在百辆以上。”黄科长称,经常有学生过来要求停车,只是停车场容量有限,无法满足要求。告示出来后,一些学生把电动车转到旁边柳建宿舍等停车场停放。柳建停车场管理人员称,场内近百个摩托车停车位,近一半停放学生的电动车。

  记者了解到,柳州市内的部分初中和高中,都有不少学生骑电动车上学的现象。

  电动车超标驾驶人超速

  当日中午放学时分,陆续有学生到柳建宿舍停车场取车。记者询问了几位学生,发现骑电动车上学的学生从高一到高三都有,理由多为家远,电动车方便。一位姓张的高二女同学说,虽然她家就住在不远的跃进路上,但家里去年底还是给她买了电动车。她说班上就有10多位同学是骑电动车上学的。随后她便搭上一位女同学走了。她所骑的电动车,从外形看与摩托车很近似,车子最高速度达每小时40公里。

  一位姓魏的女生说,只要车子的制动灵,就不会出事。她的一位同学在慢车道上曾不小心与别人发生过碰撞,她认为是同学手脚不够灵活造成的。她还说,在路上摩托车一般都会让着电动车,所以并不感到害怕。而一位男同学被问及骑电动车是否感到安全的问题时,有些不屑地回答:“骑电动车比自行车还容易,又快又轻松,有什么不安全的?”

  “现在的电动车和轻骑摩托车几乎没两样。”黄科长说,以前他们停车场里停放的学生电动车,一辆比一辆大,车子码表上时速多是在40公里以上,有的甚至达到60公里。

  来取车的学生大多数还让同学搭顺路车,有的学生一面开车一面听MP3。在路上,不时能遇上三三两两的“学生电动车族”,并排开在路上,边聊天边开车,还不时相互打闹嬉戏,丝毫不顾及三中路上车来车往。有的则不停地赶超前面的自行车和摩托车,车速不低于每小时40公里。

  据了解,在国家强制标准《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中规定:电动自行车最高设计车速不应大于20公里/小时。而据交警部门介绍,在柳州市道路上行驶的电动车,80%以上都超过了该标准。

  方便或安全正反两声音

  在柳州市城中区的三中、七中、十五中等学校,都制订了不允许学生骑电动车入校的规定。三中的门卫告诉记者,因为学校上下学时人多,而电动车速度快,让学生骑进骑出容易发生意外。一位七中的校办主任认为,中学生是未成年人,由于现在的电动车与摩托车差不多,速度很快,对于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还不够强的学生来说,很不安全。另外,电动车比较贵重,开到学校后,容易在学生当中引起攀比心理,不利于学生的成长。

  但对于中学生骑电动车上学,家长则形成赞成和反对两派。一位姓潘的家长认为,学生读书的时间非常宝贵,骑电动车可以让孩子节省上学的时间。潘的女儿在三中读书,但家住在屏山大道,平时女儿骑自行车上学时间比较长,于是给她买了一辆电动车。有这种想法的家长占多数。一部分家长是因为孩子见班上的同学买了,吵着也要买,拧不过孩子,就给孩子买了。

  持反对意见的家长则认为,孩子的自控能力不能与成人相比,不应骑电动车。一位到第十五中学接外孙女放学的阿婆说,为方便外孙女上学,给她买了辆自行车,谁知上个月中旬,孩子骑车上学时被摩托车撞倒,左腿小腿骨折了。她说:“孩子连自行车都控制不好,更别说是电动车了。”一位姓黄的家长说,他的儿子已经读初中三年级,因为看到同学里有人骑电动车上学,也吵着要买,但考虑到孩子才14岁,自控能力比较差,车子开得快了,撞到人或是被人撞都不好,所以没有答应孩子的要求。

  缺管理规定安全隐患多

  今年9月份,在桂中大道某学校门前,一个15岁的男生骑电动车在快车道上拐弯时,与一辆直行的摩托车相撞,造成两车损伤。在交警部门的事故鉴定中,该男生负主要责任,赔偿了对方500多元的损失。据处理此事故的交警称,当时该男生骑电动车的时速至少有40公里。

  “虽然电动车发生的交通意外多数比较轻微,但其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却不小。”一位从事交通事故处理工作的民警称,许多电动车的交通意外多是由于车速过快、不按标志标线行驶等引起的。由于电动车大多超标,在非机动车道行驶速度太快,极易与自行车或行人相撞,加上车身重惯性大,对自行车和行人构成威胁;如驶入机动车道,不仅自身安全没有保障,而且还阻碍机动车的正常行驶。由于广西还没出台明确的关于电动车管理的相关规定,电动车在交通管理中受到的约束很小,不需要证件,不怕有交通违法行为记录在案,而且也不需要购买“交强险”之类的保险,一旦发生致人伤亡的交通事故,赔偿问题较难解决,所以安全隐患很多。

  此外,很多“学生电动车族”没有受过相应的交通常识培训,不懂看道路上的交通标志标线,喜欢把电动车当摩托车开,经常不顾危险开进快车道,或是在慢车道上开快车。因此,在道路上经常可以看到乱闯红灯、逆行、走禁行的电动车,这些不良的交通意识和行为如果不及时纠正,会对孩子造成不利影响。同时,由于电动车每辆价值两三千元,驾驶人又是学生,容易成为犯罪分子的作案目标,容易给学生的人身安全带来隐患。前不久,柳州市一中一名学生骑电动车经过桐油山隧道时,被人抢走了电动车。学生虽然没有受伤,但被吓坏了。编辑:黄皓作者:岑琴 吴嘉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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