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栏断裂小女孩摔下天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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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3日06:15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9月12日晚,4岁小姑娘平平(化名)和爸爸在眉山“小香港”商业步行街购物后准备回家。当父女俩一前一后走下“龙抄手”外的天桥时,突然一声巨响,爸爸转身一看,女儿已从视线中消失,原来她竟从二楼随护栏一起摔到底楼的花岗石地面上,正在痛苦挣扎,鲜血直流。经医生诊断为颅骨骨折。然而,一个月过去了,自从物管公司“借给”伤者家属2000元医疗费后,就以“责任应各承担一半”为由拒绝伤者家属的赔偿要求。
父亲:上街购物女儿摔下天桥 据平平的父亲王彪介绍:9月12日傍晚,我与女儿晚饭后到小香港步行街购物,我们走上步行街天桥,由于两边都有高过女儿头顶的铝合金护栏,我就没有牵平平的手。我们一前一后准备走下天桥,一声巨响,我回头一看女儿不见了:糟糕,女儿从二楼随护栏一起摔下去了……我未及多想,几步跑下桥,抱起鲜血直流的女儿,随之将她送往医院,经诊断为颅底骨折。 女孩:我背轻靠就落下去了 昨天,记者带着4岁的平平来到其摔落的现场。平平说,当时爸爸走在前面,她走在后面,她用背轻轻靠了一下护栏,谁知护栏一下子就垮了,她也和护栏一起翻下去了。记者看到,这里原来脱落的铝合金已被焊接好了,用脚踩上去,感觉十分稳妥。既然记者70公斤的身体都能够承受,那只有20公斤的平平为何轻易就将护栏靠垮了呢?采访众商家时,他们称当时都听到一声巨响,出店门一看,是一个小女孩摔到了地上,一块梯形的铝合金也落在地上。 但是,记者没有找到能够证实小女孩是怎样落下去的直接目击者。 家属:物管应承担所有费用 平平之母说,9月15日早上,我打电话将小孩的诊断情况告知四川省嘉丽来物业管理责任有限公司小香港物管处,对方态度极不友善。几经周折,物管处勉强同意先“借”2000元给我们治疗孩子。 经过一段时间治疗,平平的病情好转,前后花去1万余元。家属认为,物管方没有对自己管辖范围内的户外设施进行有效的维护,出现安全隐患导致孩子摔伤,应该承担全责。要求物管除承担医疗费外,另外一次性赔偿2万元。物管不接受,表态称医疗费只承担一半,其他的一分钱没有。 物管:责任应各承担一半 昨天记者来到小香港物管处。该处主任杨平说:现在,我们都无法证实小孩是怎么摔下楼的。也许是她用脚去踩护栏的时候,护栏被踩垮的,家长应承担一定的监护责任。我们的责任就是对老化的栏杆巡查维护不够。杨平说,这事发生后,我们出了2000元的治疗费。在协商赔偿无法达成一致的情况下,家属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四川洪运律师事务所主任周崇新律师说,护栏的作用就在于保护人的安全避免坠落。“小香港”的管理者最有条件了解护栏的安全牢固状况,也有义务为步行或者购物的人提供安全的护栏。这是法律设定的安全保障义务。如果人身因为安全设施受到损害,受害者有权请求管理者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人民法院应予受理。文/图记者廖兴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