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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留盗用信用卡 判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3日06:36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讯

  (锦法检 记者 黄庆锋)同事的信用卡及资料寄到办公室还未启用,一男子先行截留,开卡消费。记者昨日获悉,这名男子被锦江区法院判处缓刑。

  秦某在成都某单位上班。今年5月6日上午,秦上班时,发现报纸内夹有一封银行信
用卡中心寄给同事张某的挂号信。秦私自拆开该信件,信里装有张某的信用卡及相关资料。秦便将卡和相关资料盗走,私自开卡设置密码使用。当月9日,秦利用该卡,在商场购物消费3700元。几天后,秦又分3次盗取该信用卡的1299元。其后,秦故伎重演,盗用同事李某的信用卡在银行ATM机上取走人民币2000元。当天,同事李某收到银行发来的取款信息,非常惊讶,立即报警。

  锦江区法院审理认为,秦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秘密窃取的手段盗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盗窃罪,遂判处秦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7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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