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华超标电动车禁止行驶本市交警部门将加大执法查处力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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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3日07:30 东方网-文汇报 | |||||||||
本报讯(通讯员孙国富)昨天,本市交警部门重申,“豪华”(即超标)电动自行车不允许上牌,不具备在道路上行驶的资格,禁止在本市道路上行驶。交警部门将在近期加大对道路上行驶的无牌无证、套牌电动自行车以及外地牌照电动车等违法行为的执法检查力度。 根据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电动自行车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十五公里。而豪华超标电动车的车速、重量等大大超过了国家标准,与轻便摩托车不相上下,
针对一些商家企图通过上外地牌照、克隆或者套牌的方法来蒙骗消费者的现象,交警部门强调,商家带牌销售电动车、在道路上行驶超标的豪华电动自行车属于违规违法行为,必须坚决制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