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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援助让少年免进班房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3日09:15 汉网

  汉网消息(记者李咏通讯员肖贤华)错把农历当作公历,一盗窃少年差点进班房。经法律援助律师认真查证,少年最终被无罪释放。昨日,这名孙姓少年来到武昌区法律援助中心,对律师表示感谢。

  今年2月8日,孙某因盗窃被公安部门抓捕,人民检察院对其提起公诉。武昌区法律援助中心受区人民法院委托,指派湖北武珞律师事务所律师田耕川,为孙某涉嫌盗窃一案提
供刑事法律援助。

  仔细分析案卷后,田律师发现疑点:起诉书上认定孙某的出生日期是1990年2月1日,超过免予起诉的16周岁仅7天。而我国刑法规定:犯盗窃罪的刑事责任年龄为年满16周岁,未满16周岁的依法不构成犯罪。孙某是农村人,有可能把农历记成公历。如果假设成立,其出生日期就是当年的2月25日,离16周岁还差17天。当天下午,田耕川赶到看守所会见孙某,询问他是否有可能将农历当作公历。他表示不知道,得问父母。

  田律师迅速与江西省上栗县孙某的继母取得联系。由于双方语言不通,调查未果。田律师又辗转打听到在外打工的孙某父亲。其父确认孙某是农历二月初一出生。田律师又分别与当地派出所、孙某的其他亲属、孙某出生医院取得联系,均证实孙某的出生日期是1990年农历二月初一。

  7月14日,武昌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就被告人年龄问题,控辩双方展开激烈辩论。最后法院采信了田律师的辩护意见。经法院实地调查,证实孙某作案时确实未满16周岁。经重新审理,公诉人当庭以孙某作案时未满16周岁为由,向法庭申请撤回对孙某的起诉。近日,孙某被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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