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为邻居讲坏话 一杯燃油泼上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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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3日09:41 中国广播网 | |||||||||
中广网10月13日杭州消息(记者陈淦通讯员谷曼青)左邻右里本应和睦相处,如有背后讲坏话固然不对,但以此为借口将一杯汽油泼到人家身上,点一把火把人全身多处烧伤那就害人害己了。近日,浙江省永嘉县男青年胡某被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胡某与受害人叶某系同住在永嘉县上塘镇陡门巷的邻居,胡某认为叶某平时在背后讲其坏话,而起报复之心。今年5月26日下午5时许,胡某见叶某正在院子里洗衣服,便从房
案件在审理过程中,经法院主持调解,胡某家属已于9月19日赔偿叶某医疗费、误工费等经济损失12500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