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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停车不足一小时 律师拒付费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6日12:40 法制晚报

  小区停车不足一小时 律师拒付费

  起诉物业公司 今天上午 法院判决部分支持了其诉讼请求

  本报讯(记者 付中)车辆在小区内停留的时间如果不超过一个小时,可以拒付停车费?以一份2002年的法律文件为凭,北京律师曹洪军将收取了自己4元停车费的北京爱惠物
业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其返还“不当得利”。

  今天上午,朝阳法院作出判决,部分支持了曹律师的诉讼请求。

  曹洪军律师诉称,自己曾驾车三次进入朝阳区国际港住宅小区,两次将车停到了地上停车位,一次停在地下车库。当他驾车离开小区时,与物业公司工作人员因停车费问题三次发生争执。

  曹律师认为,根据“北京市物价局京价(收)字(2002)194号《关于调整我市机动车停车场收费标准的通知》”第六条中的规定,任何车辆进入小区的第一个小时不得收取停车费。但物业公司对此不认可。

  最终,曹律师交纳了三笔停车费——1元、1元和2元。

  被告北京爱惠物业公司则认为,该公司一直在按照有关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收取停车费用。

  诉讼期间,法官专门就涉案的法律文件,咨询了市发改委收费管理处。

  市发改委收费管理处答复称,这份由市物价局作出的法律文件,至今仍具有法律效力。

  法院最终判决北京爱惠物业公司应返还曹律师两次停在地上停车位而交付的停车费各1元。曹律师将车停到地下车库时交纳的停车费,无权要求返还。

  “我不服,我要上诉!”法官刚念完判决,曹律师就站起来表示,“据我了解,地上停车位大部分已经卖给了小区业主,临时停 车位不足。正是因为地上临时停车位没有了,我才把车停到了地下车库。我认为按照法律明文规定,我没有理由交纳这部分停车 费。”

  相关链接

  市发改委对相关法律文件的解读:任何车辆进入封闭式小区的地面停车场,第一小时不收取停车费用。如果封闭式小区仅有地库停车场,任何车辆进入地库停车场时,第一小时也不收取停车费用。如果封闭式小区有地面停车场和地库停车场,车辆停放在地库停车场时,第一小时可以收取停车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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