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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会计师贪污35万获刑11年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7日06:48 北京日报

  本报讯(通讯员郭京霞记者王皓)国务院国资委管理的中央大型国有企业中国华星集团公司总会计师李丽娟,利用职务之便将35万元公款提现后隐瞒去向据为己有,日前被市一中院终审判处有期徒刑11年。

  今年42岁的李丽娟捕前系中国华星集团公司总会计师。2004年9月,她在任总会计师期间,为本单位拆借资金4000万元。同年9月20日,李丽娟还款4000万元并付利息5万元后,
又以对方提高利息为由,指使下属从本单位房改周转金和助学金中提取现金35万元,李丽娟隐瞒该款去向,35万元至今不能追回。去年3月,李丽娟被查获归案。

  一中院认为,李丽娟的行为已构成贪污罪,终审判处李丽娟有期徒刑11年,并继续向其追缴非法所得35万元。

  据了解,中国华星集团是1995年原国内贸易部成立的大型集团公司,后转由国务院国资委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予以监管。1998年华星集团已有20家子公司遍布全国各地,在职职工11000人,总资产140亿元。RJ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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