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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部门已不再具备开未婚证明 但多处地方都要用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7日06:52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

  记者 杨磊 通讯员 石菁

  家住汉口的黄先生已离异,最近,他准备贷款买房,银行要求他必须有一个证明,证明自己独身。

  黄先生找到居委会,居委会说早就不再出具婚姻状况证明;找到派出所,派出所说
户口上的婚姻状况一栏已有所反映,不再另外开具;找到民政部门,对方说只能开一个没有在本辖区登记结婚的证明,但这并不能证明你是否在他处有婚姻。

  黄先生跑了一圈下来,颇感无奈:没有单身证明,办不了房贷,但却又没有哪个部门来开具这个证明。

  记者了解到,除婚姻证明外,银行房贷时,还要求提供单位开具的收入证明。

  一家商业银行个人信贷处的负责人告诉记者,婚姻证明主要是为避免出现一些法律问题。比如,申请贷款的若是未婚者,他申请的贷款显然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即使结婚后也不是夫妻共有财产。一旦出现无法还贷等特殊情况,银行有权根据协议直接处置抵房产,而不需要申请贷款者配偶的同意。未婚证明的作用就在此。

  对此,湖北忠三律师事务所张国振律师说:现在,领取结婚证只需双方填写《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不再需要单位开具未婚证明。这体现的是个人信用承担法律责任的原则。换一种思路,在贷款、房屋交易等方面,也完全可以借鉴体现这个原则,由申请者个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根本无需单位、组织的证明。

  记者采访中,一些市民也认为,个人买房时,已考虑到还贷的风险,要单位开婚姻、收入证明,毫无必要,也形同虚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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