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条署假名依然要还债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7日09:00 无锡日报 | |||||||||
本报讯(通讯员邢旭东)借款人写欠条时不署真名落假名,债主久讨不着无奈上法庭。昨据宜兴法院透露: 和桥法庭受理的这起“蹊跷”借款纠纷,署假名者被判偿还所欠债务。 原告宋某诉称:被告聂女今年两次向他借款80000元,并言明短期内归还。但他去催
经查,公安部门的户口登记显示韦某的妻子为聂某某,且并无聂某某曾用名“聂女”的记载。但法官随后到聂某某儿子在读的某小学进行调查,在该校举办的家长函授学校签名单上,其家长栏中签名为“聂女”,其大量练习卷上家长签名均为“聂女”,且韦某的户籍档案中并无离婚再婚的记录。这些证据已形成证据链,法院推定“聂女”与“聂某某”为同一人,聂某某就是向宋某借款的债务人,债务应当清偿。 | |||||||||